公司代码:600493 公司简称:凤竹纺织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澄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训豪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金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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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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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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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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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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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现金流量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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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控股股东协议转让事宜:
公司原控股股东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凤竹集团”)于2015年1月12日与陈澄清先生、李常春先生、李春兴先生、郑碧银女士、林建才先生、林建辉先生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如上6位自然人(具体详见公司2015年1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编号:2015-001号公告相关内容);本次协议转让前,凤竹集团持有公司77,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转让后,凤竹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陈澄清先生持有凤竹集团32.6%的股份,原通过凤竹集团间接持有凤竹纺织28.5%的股份,为凤竹纺织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凤竹纺织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后,陈澄清先生直接持有凤竹纺织29,147,520股股份,占凤竹纺织总股本的10.716%,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陈澄清先生与凤竹纺织第二大股东振兴实业公司之股东、董事长李桂真女士为姐夫/妻妹关系,不是一致行动人。
2015年1月22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如上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详见公司2015年1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编号:2015-002号公告相关内容)。
二、河南安阳项目事宜:
2012年3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凤竹纺织(安阳)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根据该协议,公司将在河南省安阳市建设"凤竹纺织新生产基地",项目计划第一期拟投资约4.2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配套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公司在安阳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2亿元人民币;相关事宜亦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上相关决议公告已分别于2012年3月28日和2012年4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纺织是安阳市的传统优势产业,安阳市是国内知名的针织童装生产基地,被中国针织工业协会授予"中国针织服装名城"称号;具备公司项目投资的基本生产要素条件,有较好的产业基础,拥有坯布染整的市场需求,政府支持力度大。公司在安阳市进行项目投资,具有迅速扩大提升市场规模的可能性,有利发挥公司在技术、管理、环保、资金方面的优势,致力于成为高档针织面料的领军企业。
2012年5月14日河南凤竹纺织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目前已经全部到位,
截止2015年3月31日,我司安阳项目实际投入15,302.42万元,其中土地相关费用14,685.12万元、购买固定资产32.62万元、生产基地设计/勘察费300.29万元、开办费用284.39万元。
目前因环评批复手续和土地证尚在办理之中,工程建设还未开展,我司将积极跟进环评手续相关事宜,争取项目早日动工。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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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澄清
日期 2015-04-21
证券代码:600493 证券简称:凤竹纺织 编号:2015-010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陈澄清、李春兴、李常春、陈锋、陈强、林建才、陈俊明、戴仲川、肖虹、刘宏灿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2014年5月1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陈美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张清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张清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与本公司或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张清河先生个人简历
张清河,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生,研究生学历。2011年3月—2014年9月任职于湖南红太阳电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8月起任董事会秘书。2014年10月加入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