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5-025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16日、2015年4月17日、2015年4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公司自查,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肖家守先生发函问询得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本公司自查,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不存在影响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2、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肖家守先生发函问询得知,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本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公告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司法拍卖结果公告》,受买人能否在本次拍卖的交款截止日2015年5月4日之前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拍卖将导致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2、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报纸,有关本公司信息以本公司指定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