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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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至少 1 次,最多为6 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60%;本基金2014年度已实现收益314,539,086.24元,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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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场外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持有场外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5年4月2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中登公司记录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中登公司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5年4月24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4月23日至4月27日)暂停本基金的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5、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