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直销网上交易开展沪港深优质企业
基金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决定在直销网上交易开展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认购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发行认购期。
二、 适用投资者范围
开立有博时直销交易账户、且通过博时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博时快e通(网址为trade.bosera.com),移动版交易系统(网址为m.bosera.com),手机交易系统(网址为wap.bosera.com)及电话交易系统等交易的个人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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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适用业务范围
通过博时直销网上交易(包含赎回转认购、现金宝即充即用和汇款)办理的新发基金募集认购业务。
五、关于优惠费率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认购上述适用基金,其认购费率实行优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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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网上银行支付认购优惠费率为适用基金最新公告中披露的原认购费率乘以相应折扣(即实收费率=原费率×折扣系数),按此标准计算的优惠费率如果低于或等于0.6%,则按0.6%执行;原费率低于0.6%的,则执行该基金原费率。
六、本公告有关基金直销平台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开通网上交易业务详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指南》,投资者也可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I类场外份额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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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01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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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站前置的博时基金网上直销自助式前台销售的博时黄金ETF的I类场外份额的分红方式均为红利再投。
(2)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降管理费率并修改
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原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 4月24日起,对本基金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1.5%下降为1.0%,并对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现将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降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对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
(1)修改原基金合同中“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下对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描述。
修改后表述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对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修改
(1)修改本基金托管协议中“十一、基金费用”中“(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下的描述。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年费率1.0%。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
基金合同摘要部分及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的相应内容也据此进行相应修订。上述基金费率的调整,自2015年4月24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已遵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更新)。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