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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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南方高端装备”。
2.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4年7月24日,该日起原南方金粮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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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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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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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4年7月24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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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未出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第一季度,尽管宏观经济并未出现明显的复苏迹象,实体经济和房地产的表现都低于预期,但在政策预期和资金流入的推动下,市场延续了强势格局,上证指数在3月中下旬突破09年以来的高点,而中小板和创业板更是持续大幅上涨,部分板块开始出现估值泡沫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较好地把握住了高端装备产业的投资机会,不仅超过了比较基准,而且在同类基金中表现良好。一方面本基金抓住了政府在铁路基建、军工方面增加投资的政策性红利,另一方面在均衡配置的基础上,增加了环保、电子为代表的高端装备类个股的配置。随着中国本土企业在高端、精密制造方面不断进步,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竞争力不断增强,相信我们能够分享这其中的投资机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59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3.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5.9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年第二季度,我们认为市场在经过大幅上涨之后,可能出现震荡,但牛市的格局仍没有改变,个股的机会仍会异彩纷呈。在当前的位置,部分估值相对较低、竞争力强的装备产业龙头值得重点关注和配置,而部分估值泡沫化较为严重的子板块应适当回避。全年看,以高铁、环保和军工为代表的高端装备类股票的投资有望成为贯穿全年的主题。本基金将会继续秉承稳健和价值的原则,争取持续为投资者创造超过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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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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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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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除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风神股份”,股票代码:600469)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风神股份2015年3月9日《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风神股份2015年3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风神股份2011年、2012年年度报告会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被立案调查后,风神股份在2014年4月20日发布公告,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12年度及以前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违法行为发生后的态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风神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详见风神股份的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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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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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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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的情况。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 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1季度报告原文。
8.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31-33楼
8.3 查阅方式
网站:http://www.nffund.com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