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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6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

      注:1、本基金于2011年6月1日成立。

      2、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各项比例,即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85%~95%,其中,不低于80%的基金净资产将投资于中证技术领先指数的成分股和备选成分股;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5%~15%,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的比例范围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

      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技术领先指数×9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影响本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未出现其他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通过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交易流程,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本基金管理人事前规定了严格的股票备选库管理制度、投资权限管理制度、债券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事中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必要时启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事后加强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收益率的分析,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 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动型投资组合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未发生过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的跟踪标的中证技术领先指数涨幅为42.72%,日均跟踪偏离度0.09114%、年化跟踪误差2.01%控制在投资目标限定范围内。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3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578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39.2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37.8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跟踪指数为本基金的首要目标,本基金将继续坚持采用量化策略进行指数增强和风险管理,适时对投资组合进行再平衡调整,在控制跟踪误差在限定范围内的同时,辅以有限度的主动性增强投资,力争获取适度的增强收益。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自2015年3月5日起,截至2015年3月31日已连续19个工作日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2.2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股票积极投资仅持有一只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没有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没有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

      5.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无。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无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01号核准,聘任凌富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该事项已于2015年1月10日公告,并已按规定报广东证监局备案。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我公司总经理刘岩先生不再代行董事长职务。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及募集的文件。

      2、《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季度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其他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23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或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也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gefund.com.cn。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135-888或020-83936180。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