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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02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一季度我国债券市场先涨后跌,与上季度末相比,上证国债指数上涨1.57%,银行间中债综合财富指数上涨0.74%。开年前两个月机构配置需求旺盛,债券收益率不断走低,进入三月份后,一方面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引发利率债供给大幅增长预期,另一方面股市再次大幅上涨分流债市资金,债券供需状况发生明显变化,债市整体出现较大幅度调整。

      权益及可转债市场方面,前两个月大盘指数以震荡走势为主,部分蓝筹股出现较为明显的调整,进入三月中下旬后,大盘指数再次进入快速拉升阶段,一季度上证综指上涨15.87%,可转债跟随正股整体出现较大幅度上涨。

      本基金在一季度适当降低了债券的仓位,并增加了权益品种的配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5年一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55%,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0.7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短期内债券市场可能面临一定的压力,一方面股市上涨导致资金分流,另一方面一季度经济基本面仍然较差,市场对稳增长政策特别是财政政策发力预期较强,在此背景下,未来经济基本面有企稳甚至反弹的可能。但我们对中长期债券市场走势持谨慎乐观的态度,主要逻辑在于政府对经济是“托底”而非“强刺激”,政策发力后不排除短期经济企稳反弹的可能,但经济在中长期走强有赖于其内生动力的增强,而这一风险短期内暂时还未看到。此外,我们认为不宜过分高估股市对债市的影响,从历史经验来看,非经济基本面主导的股市牛市并不一定对应着债市的熊市。

      对于权益及可转债市场,我们仍然持较为乐观的态度,“一带一路”、“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助燃资本市场热情,伟大复兴战略正在逐渐落地,管理层呵护有利于支撑牛市,资金的不断涌入有望继续推动牛市,但是,我们仍然倾向于认为本轮牛市过程可能伴随着一定的波动,慢牛可能仍然是主旋律。

      基于以上分析,二季度本基金仍将以中等评级信用债为主,维持中性久期,适量参与权益及转债市场。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注:上述股票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国金证券的发行主体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金证券”)于2014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2014]9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称国金证券在金融产品销售过程中未制定相应的内控管理制度,内规管理缺失;国金证券未按照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证券营业部例行检查通知的要求报告信托计划等产品的代销情况,同时责令国金证券完善内控合规管理,加强员工执业行为监督,认真履行监管报告义务。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证券发行人,认为国金证券作为国内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券商将长期受益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不会对国金证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它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1季度报告》(原文)。

      8.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