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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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B类基金份额采用后端收费模式,前端交易代码即为A类基金份额交易代码,后端交易代码即为B类基金份额交易代码。
2、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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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A/B类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交银纯债债券发起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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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银纯债债券发起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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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12月19日至2015年3月31日)
1.交银纯债债券发起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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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交银纯债债券发起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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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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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经济增长动能呈现进一步疲弱态势。1、2月工业增加值急速下滑至6.8,中采PMI在1、2月份跌破50枯荣线,分别为49.8、49.9,3月份稍有反弹至50.1;从金融数据上看,2月新增信贷11437亿,社会融资规模13532亿,从结构上看,居民中长期贷款较去年同期略有上升;经济增压压力在一季度逐渐增大,在此宏观背景下,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均采取了一定的对冲措施。货币政策层面,本报告期内央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50BP至19.5%,并在3月份降息25BP至2.5%。其他政策层面,3月30日房地产新政也将对稳增长起到一定作用。而通胀在一季度较为稳定,CPI 1月份0.76%,2月受春节等季节性因素影响上升至1.43%,但仍处于较低水平。较低的通胀也给后续的货币政策提供了较好的基础。
本报告期内,债券市场受权益市场的扰动尤为明显,跷跷板效应在一季度显示的较为明显。债券市场在一季度呈现了完全倒V字形走势。在1、2月份,由于经济数据表现不佳,市场对未来经济的担忧,以及对货币政策的预期,使债券收益率在1、2月份大幅下行。2015年第一期10年国开债(150205)在2月初发行票面为3.81%,在2月中上旬收益一度下行至3.65%附近,但在2月下旬降准之后,收益率开始逐步回升,上行至4.2%左右。2月下旬至整个3月份,由于IPO新股回报较高以及权益资产的良好表现,债券市场承受较大的压力,机构在资产配置时,债券资产的配置也受到一定挤压,债市的需求端受到一定的影响;除了需求受压之外,供给端是造成3月债市承压的最主要原因。政府债务置换将增加一万亿的利率产品,市场担心完全会由商业银行自行承担。从央行货币政策的连贯性上看,目前时点,大幅宽松的可能性仍较低,因此利率产品供给增加给债券市场增加了许多不确定因素,债券收益率也因此大幅上升。本报告期内,中债总财富指数上涨0.32%,绝大部分收益发生在1月份及2月上半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保持较高的债券仓位,基金净值增长的主要收益来自于较高的城投债票息收入,以及基金在1、2月份收益下行过程中获得的资本利得。
展望二季度,对债券市场而言,权益市场以及对供给的担忧是短期压制债券市场的最大两个因素;但通胀处于较低水平以及经济增长仍然疲弱对债券市场都有较强支撑,从这个层面上看,我们对货币政策仍可以有一定期待。总体而言,我们对二季度债券市场仍持中性偏谨慎观点,以十年期国开债为代表的长端收益率预计在3.9—4.4之间宽幅震荡,各种因素的互相干扰或将导致二季度债券收益率波动加大,同时也会增加债券市场的交易性机会。组合管理方面,本组合计划将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与杠杆,同时将增加交易性的仓位,争取获得收益震荡过程中的超额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3月31日,交银纯债债券发起A/B份额净值为1.06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15%;交银纯债债券发起C份额净值为1.05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15%。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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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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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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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13中信01(证券代码:122259)、13海通04(证券代码:122311)外,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13中信01(证券代码:122259)的发行主体中信证券于2015年1月18日公告称,公司因存在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的问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13海通04(证券代码:122311)的发行主体海通证券于2015年1月19日公告称,公司因存在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证券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如下:本基金管理人对证券投资特别是重仓个券的投资有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控制。本基金在对上述证券的投资也严格执行投资决策流程。在对上述证券的选择上,严格执行公司个券审核流程。在对上述证券的持有过程中研究员密切关注债券发行主体动向。在上述处罚发生时及时分析其对投资决策的影响,经过分析认为此事件对债券发行主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所以不影响对上述债券基本面和投资价值的判断。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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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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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注:本报告期末持有份额总数为发起份额总数和截至本报告期末红利再投份额数的合计。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关于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中基协发[2014]24号)的要求,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各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3月19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主要依据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该通知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5年3月19日当日进行的上述相关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超过0.50%。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关于募集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报告期内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10.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或者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电子邮件:services@jysld.com。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