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
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15-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规定,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供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对所管理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的公允价进行估值。
2015年4月10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东方航空”(股票代码:600115)停牌, 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4月20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持有该股票的基金为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因估值方法调整,预计2015年4月20日本公司目前管理的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相关投资品种的潜在估值调整对其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影响幅度将有可能超过0.25%,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