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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15-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并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参考方法》”),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自2008年9月起,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提供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对所管理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20日起,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一心堂(证券代码:002727)”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c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

      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

      公告

      根据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5年4月17日为基准日,对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信诚300”,交易代码:165515)、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沪深300A”,交易代码:150051)及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以下简称“沪深300B”,交易代码:150052)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4月17日,信诚300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信诚300的场内份额、沪深300A份额、沪深300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

      注1:该“折算后基金份额”为沪深300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信诚300场内份额。

      注2:该“折算后基金份额”为沪深300B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信诚300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5年4月21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沪深300A份额、沪深300B份额将于2015年4月21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后复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 年 4月21日复牌首日沪深300A、沪深300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4月20日的沪深300A、沪深300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 分别为1.000元和0.968元。2015年4月21日当日沪深300A、沪深300B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沪深300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沪深300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沪深300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沪深300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信诚300份额,因此原沪深30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信诚300份额为跟踪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沪深30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本基金沪深300B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沪深300B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沪深300B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沪深300B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信诚300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提升,相应地,沪深300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增加。

      3、由于沪深300A份额、沪深300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沪深300A份额、沪深300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原沪深300A份额、沪深300B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信诚300份额分拆为沪深300A份额、沪深300B份额。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沪深300A份额、沪深300B份额、信诚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沪深300A份额、沪深300B份额、信诚300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

      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取消大额申购等业务限制的公告

      为保证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曾于2013年1月21日发布了《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自2013年1月21日起暂停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单笔申购及/或转换转入(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发起的申购申请)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不含2,000万元)时,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请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及/或转换转入(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发起的申购申请)金额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笔数确认失败。本基金A份额和B份额单独进行判断。

      鉴于近期本基金运作已逐渐趋于平稳,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5年4月21日起取消对本基金大额申购等业务的上述限制,即取消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单笔和累计申购及/或转换转入(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发起的申购申请)金额不得超过2,000万元的限制,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若未来需要重新对本基金大额申购等业务进行限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免长途通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

      关于沪深300A份额、沪深300B份额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

      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及《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2015年4月17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信诚300”,交易代码:165515)、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沪深300A”,交易代码:150051)及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以下简称“沪深300B”,交易代码:150052)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5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 年 4月21日复牌首日沪深300A、沪深300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5年4月20日的沪深300A、沪深300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 分别为1.000元和0.968元。2015年4月21日当日沪深300A、沪深300B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