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曹培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英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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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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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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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华能集团持股总数包括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所持股份6,246,664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a.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期初下降31.65%,主要由于本公司本期支付收购对价款;
2、应收票据较期初上升41.08%,主要由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电力销售的票据结算量增加;
3、应收股利较期初下降61.01%,主要由于本公司收到联营公司支付的股利;
4、衍生金融负债(流动部分)较期初下降46.86%,主要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中新电力燃料掉期合约公允价值回升;
5、预收账款较期初下降36.02%,主要由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预收电费和热费减少;
6、应交税费较期初上升61.69%,主要由于本期利润增加导致应交所得税增加;
7、应付股利较期初下降73.17%,主要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支付以前年度分配的股利;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下降46.53%,主要由于本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减少;
9、资本公积较期初下降40.21%,主要由于本公司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冲减资本公积。
b. 合并利润表项目
1、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上升34.50%,主要由于本公司之联营、合营企业投资回报增加。
c.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3.62%,主要由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期支付的燃料款和材料款同比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68.80%,主要由于本公司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9.59%,主要由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 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在北京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集团”)签署《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若干公司权益的转让协议》,与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华能开发”)签署《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若干公司权益的转让协议》和《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0%权益的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733,764.74万元受让华能集团拥有的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发电”)注册资本中91.8%的权益、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发电”)注册资本中75%的权益、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热电”)注册资本中53.45%的权益、恩施清江大龙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大龙潭水电”)注册资本中97%的权益、华能花凉亭水电有限公司(“花凉亭水电”)注册资本中100%的权益,以人民币193,817.89万元受让华能开发拥有的的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巢湖发电”)注册资本中60%的权益、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瑞金发电”)注册资本中100%的权益、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注册资本中100%的权益、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荆门热电”)注册资本中100%的权益、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应城热电”)注册资本中100%的权益。
该项交易相关议案已经于2014年10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1月2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已于2015年1月8日向华能集团和华能开发支付交易对价的50%,于2015年3月31日向华能集团和华能开发支付交易对价的20%。自2015年起,海南发电、武汉发电、苏州热电、大龙潭水电、花凉亭水电、巢湖发电、瑞金发电、安源发电、荆门热电、应城热电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公司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气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并在项目核准后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按各自目前在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比例向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提供工程建设资本金。
该事项于2015年1月29日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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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曹培玺
日期 2015-04-21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15-017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华能国际”)董事会,于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或“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和补充通知已于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和四月十七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二、同意《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关于吴森荣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同意吴森荣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吴森荣先生在任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对其多年来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的评价,并向其表示衷心感谢。
四、《关于修订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公司章程》(2015修订)。
以上决议于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15-018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华能国际”)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于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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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公司代码:600011 公司简称:华能国际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