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5-025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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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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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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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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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启之年,也是宏观经济步入“新常态”的一年。医药行业规模增长同比趋缓,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业务转型达成内涵式增长”和“购并扩张实现外延式发展”两大战略的引领下,更加重视对终端的把控和服务能力的提升,从“存量”和“增量”两方面入手,在巩固药品直销核心业务基础上,医疗器械市场的销售也迈上一个新的台阶,经过多年快速发展、规模的持续扩张后,基本确立了山东省医药、器械流通行业的龙头地位。资金、物流、信息、商务采购、销售一体化管理,精细规范,创新制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整体保持良性、持续的增长。
2014年公司实现总收入778,590.71万元,同比增长 31.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098.68万元,同比增长26.07%,顺利完成了全年经营管理任务和年度计划目标。
2015年2月,公司借助资本市场实施了再融资项目,凭借着瑞康医药在资本市场上的良好形象,募集资金12亿元,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帮助公司进一步扩大主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能力,为股东提供更多回报。此次融资使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有所增加,优化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营运资金更加充足,提高了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增强了公司发展的资本实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以3,200万元的价格收购尼木祥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尼木祥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青岛宝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威海神瑞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潍坊耀恒经贸有限公司67%的股权;
2、报告期公司出资50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枣庄际安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3、威海西施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度转让。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