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3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04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工业集中区西区人民南路8号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建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郑怀清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四)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廖筱云、丁含春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确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4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04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5年0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独立董事郑怀清委托独立董事郑博明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范建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详情请阅2015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临2015-0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江苏风华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情请阅2015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江苏风华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临2015-0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情请阅2015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5-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阅2015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5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
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1、为拓宽业务渠道、加强国际合作,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换汇,出资港币1,000万元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暂定名为风范国际(香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
2、2015年4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香港公司的设立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是香港公司的唯一出资方,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名称:风范国际(香港)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
2、注册资本:港币1,000万元(约合人民币8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100%;
3、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4、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5、经营范围:承包各类境外工程;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出口,相关技术服务;能源投资管理(以最终注册为准);
6、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出资港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四、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香港长期作为连接大陆与国际市场的纽带,在政策、区位、法律、文化和人才上具有明显优势。成立香港公司,构筑国际业务平台,有助于推动公司业务国际化,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有助于加快实施公司“全球视野,跨越发展”的国际化战略,把握国家“一带一路”重大发展机遇。
立足自身业务的同时满足国外客户多元化需求,从而巩固诚实互信的贸易伙伴关系,开拓更为广阔的业务空间。同时,方便公司就产品技术、市场环境及发展战略与国外用户和同行进行交流沟通,增强公司的市场敏感性和竞争力,提升公司品牌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存在的风险
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政策法规上的障碍,其主要风险体现在后续管理经营方面。
新设立的公司位于香港地区,该地区的法律体系、商业环境和文化氛围均与大陆存在一定区别,公司首次在香港设立子公司,需尽快熟悉并适应香港地区贸易和投资法律体系,保证香港公司依照香港法律合法合规运作,避免运作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6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风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能源”)
●投资金额:公司及其他投资者以货币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设立风华能源,其中公司向风华能源投资6,500万元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15年4月21日,公司与张晋贤先生、李晔先生签订共同出资设立江苏风华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协议,拟投资油品销售及能源进出口业务。
风华能源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6,500万元,占总股本65%;张晋贤先生现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总股本30%;李晔先生现金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总股本5%。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4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江苏风华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总金额未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三)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风华能源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其他投资方基本情况:
1、张晋贤,男,1989年1月出生,江苏常熟人,2011年至今任职于江苏三晋石化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李晔,男,1989年10月出生,江苏常熟人,2013至2014年就职于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担任招商部部长助理;2015年至今任职于无锡市华耀橡胶助剂厂副总经理。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风华能源由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张晋贤、张晓东等三方共同投资设立。
经营范围:燃料油、沥青销售(除危险化学品并不得储存)、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的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注册地点:苏州市常熟市报慈北路218号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风华能源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现金出资。风华能源第一期到位资金暂定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公司出资1,950万元人民币;张晋贤出资900万元人民币;李晔出资150万元人民币。根据项目进展要求和工商注册规定,逐步分期到位全部注册资金。
新公司成立后将尽快申请获取有关油品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的相关许可,并积极开拓上下游客户资源,全力推进成品油、燃料油、沥青等能源产品的销售、进出口等各项业务。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风华能源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金额为6,500万元,第一期投资额为1,950万元,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投资成立的风华能源初期拟主要经营燃料油、沥青等油品的销售及进出口业务,未来拟将业务拓展到成品油经营等更广领域,该投资有助于完善公司拟投资控股的梦兰星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化能源业务上下游产业链,有助于公司培养专业团队,是公司进军能源领域的重要举措之一。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投资成立油品销售及进出口公司的协议。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7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章程修正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1、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输变电铁塔、风力发电设备、通讯铁塔、钢杆管、钢结构件、电力设备研发、加工、制造,本企业自产的输变电铁塔、通讯铁塔、钢结构件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钢材和有色金属的贸易。
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输变电线路电力塔,变电站钢结构,电力设备,输变电工程材料,风力发电设备,通讯设备,各类管道及钢结构件的研发,制造;上述产品配套的机电产品、电工器材的出口业务;本公司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相关设备和技术的进口;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承包各类境外及境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相关技术服务;经营能源投资管理、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经营石油化工设备、钢材、有色金属的销售。
2、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5,336万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5,336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修改为: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5,334.5万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5,334.5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15- 018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7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工业集中区西区人民南路8号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7日
至2015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5-01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不再另行披露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登记。股东也可信函或传真登记,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4: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工业集中区西区人民南路8号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554
联系电话:0512-52122997
联系人:陈良东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9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第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5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到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叙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下列事项,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监管部门对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详情请阅2015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临2015-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江苏风华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情请阅2015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江苏风华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临2015-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