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8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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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中新增或删减条款导致原条款序号将相应的顺移。上述修订,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15-016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存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承诺进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39号)批准,公司于2014年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227,171.00股,发行价格4.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132,499,997.79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费用11,729,910.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0,770,087.15元。此次募集资金已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 2014年4月4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天运[2014]验字第9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华北制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立专户,账号为101315514061。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零。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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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于2014年8月2日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山支行专户做销户处理,销户当日账户余额204,475.69元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120,770,087.15元,其中用于归还银行借款75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70,770,087.15元。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及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城证券认为: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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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公告编号:临2015-017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9日
至201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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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将听取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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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4、异地股东可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15年5月14日-5月15日 上午8:30 -11:30,下午14:30-17:30
(三)登记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号公司综合工作部(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表决权
特别注明: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联系方式
电话:0311-85992829,0311-85992039
传真:0311-86060942
邮政编码:050015
联系人:赵艳、王贵军
(三)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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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15-018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选举
非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庄明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监事会主席庄明峰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特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庄明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庄明峰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责,带领公司监事会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监事会对庄明峰先生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提名武玉文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为止。上述事宜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玉文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0日
附:武玉文先生简历
武玉文,男,1963年12月出生,汉族,1997年6月入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党校研究生学历,正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
1981.07-1989.6 峰峰矿务局干部、助理经济师
1989.06-1997.06河北省煤炭工业厅干部、经济师
1997.06-2003.8河北省煤炭工业局主任科员、副处长
2003.8-2009.04 河北省国资委副处长、调研员
2009.04-2011.08 井陉矿业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
2011.08-2014.04 井陉矿业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2014.04-2014.07 井陉矿业集团公司正职职级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2014.07-2015.01 华药集团党委副书记
2015.01-至今 华药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