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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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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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上银慧财宝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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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
2、上银慧财宝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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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02月27日-2015年03月31日)
1、上银慧财宝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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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2月27日,建仓期为2014年2月27日至2014年8月26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2、本基金收益分配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3月20日按月结转,自2014年3月21日起按日结转。
2、上银慧财宝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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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2月27日,建仓期为2014年2月27日至2014年8月26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2、本基金收益分配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3月20日按月结转,自2014年3月21日起按日结转。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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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的《公平交易管理制度》,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的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央行兑现了一次降准、一次降息,并连续多次下调公开市场利率,有意引导市场融资成本中枢下移,但春节因素、IPO扰动、股市利好效应等多因素共同发酵,使得资金利率下行缓慢,一季度隔夜回购利率中位数约3.3%,7天回购利率中位数约4.5%。从公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分析,中国经济下滑压力仍然存在,政府先后出台"宽信贷"、 推动直接融资、放松房地产贷款限制等政策均表明了托底经济的决心,货币宽松势在必行,而美国加息时点延后,给货币宽松幅度留出了空间。
本基金自成立以来,收益水平稳定,客户信任度不断累积,总份额从去年末约31亿元稳步增长至今年一季度末约36亿元。考虑到短期资金利率中枢在二季度大概率下行,本基金主动拉长组合久期,投资中高评级短融,为二季度组合回报打下基础。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上银慧财宝A类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1825%,B类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242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329%,基金投资收益高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需要在本季度报告中予以披露的情形。
4.7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经济方面,政府一系列救市政策出台后,经济有企稳迹象,但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3月中国制造业PMI为50.1,环比回升0.2个百分点,重回临界点上方,连续两月回升,而3月汇丰中国制造业PMI终值为49.6,为四个月来最低,显示经济环比仍有下滑压力,言经济底部尚早。从债券市场供给来看,两会期间财政部长表示或将实施约一万亿地方政府债置换计划,加之股市效应,中长期限利率债收益率应声震荡上行,3月以来,3-10年国开债利率中枢上移约40bp,3-10年国债利率中枢上移约10-20bp,而短期限利率水平由资金面决定,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引导利率中枢稳步下行,曲线呈现明显的陡峭化走势。进入二季度,债券供给压力仍然较大,地方政府债务的具体置换方式及市场流动性解决方案将决定中长期限利率走势,但经济底尚未见,利率上行空间也有限,利率曲线陡峭化仍将继续。
我们将做好客户结构和需求分析,在满足投资者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合理搭配协议存款、短期融资券、浮息债等品种,并动态调整上述品种的占比关系,力争提高组合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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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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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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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120天。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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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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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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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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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5.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持有的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5.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4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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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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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份额级别调整和红利再投;总赎回份额含份额级别调整。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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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交易日期为确认日期,交易金额为确认金额(不含交易费用),交易份额为确认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相关批准文件
2、《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cam.com.cn)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0231999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0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