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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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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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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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6月26日至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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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4年6月26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三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二、投资范围,三、投资策略和五、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3.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8.4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0.77%。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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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次,为指数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一季度国内宏观经济依然整体低迷,1-2月经济数据大幅低于预期,3月汇丰PMI为50.1,中采PMI为49.6,从PMI数据来看,目前的总量经济仍然偏弱。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价格同比下跌5.7%,延续2014年以来的下跌趋势,也创下历史最低,促成了“330”地产政策放松。面对持续偏弱的经济形势,偏松的货币政策以及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加码来对冲经济风险,且市场对经济下行预期充分,地方债务置换、改革提速、政府鼓励呵护股市积极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继续助推大类资产配置继续转向股市,再度引发市场资金做多热情,在“两会”后市场大幅上涨并创新高,交易量创历史新高。风格方面,小盘股继续跑赢大盘股,一季度沪深300指数上涨14.64%,而创业板指大涨58.66%。行业方面,计算机、传媒、纺织服装等板块领涨,银行、非银金融表现落后。
报告期内非银行金融板块中的保险、证券行业基本面仍然积极向好,但一月中旬以来密集的政策警示信号:从“规范两融业务”到“管控信贷资金投向”,监管层的措施旨在规范资本市场的杠杆业务,引发了投资者情绪的改变,报告期内沪深300非银行金融指数表现相对落后,仅上涨4.95%。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2.484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7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95%,日跟踪偏离度的均值为0.05%,日跟踪误差为0.06%,年化跟踪误差为0.977%,在合同规定的目标控制范围之内。
4.4.3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一阶段,中国经济增速仍面临下行风险,但是偏松的货币政策以及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市场提供了一个经济的“下跌期权”,宽松的流动性以及地方债务置换计划的出台和落实将有效降低金融系统债务问题的尾部风险。股市的宏观环境积极向好,改革的红利会逐步体现到企业盈利;居民大类资产配置转向A股将成为推动股市长期而持续的动力。从美国和日本的历史来看,在人口老龄化的过程中,未来中国的无风险利率是逐步下行的,这也为股市提供了相对宽松的流动性;且除了改革转型带动的风险偏好上升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引入长期资金入市也是A股配置价值抬升的有效途径。沪港通的开通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长期来看未来有望放开外资对A股的投资限制、深港通、养老金入市、加入MSCI指数等加快资本市场开放的步伐,均有利于增加全球资金对A股的风险偏好。2015年利率下行、改革推动风险偏好上升以及激活估值弹性的趋势未变,经济转型以稳中求进方式推进,大类资产配置转向股市,A股市场仍面临着较好的长期投资机会。
在宏观经济转型大背景下,金融市场从间接融资走向直接融资的大变革中,非银板块将是制度红利释放的最大受益者。2015年券商行业基本面有望发生质变:(1)行业加杠杆望持续。伴随创新业务的深化,券商加杠杆过程将持续,带动行业业绩持续提升;(2)大投行业务发展,券商核心竞争力转移。随着降低社会融资成本的要求,直接融资占比将逐步提升,带动券商大投行业务的发展。保险行业在2015年将极大受益于健康险和养老险政策,行业高成长属性明显,估值弹性有望受到业绩增长得到进一步支撑;同时在大类资产重构过程中,保险股的权益弹性将回归,投资价值明显。
作为被动型投资基金,本基金将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偏离为投资目标,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为投资者提供质地优良的指数投资工具,既为短期投资者提供“高弹性、高波动”的投资工具,又为长期看好非银行金融行业投资前景的投资者提供方便、高效的投资工具。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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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的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5.2的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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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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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根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9月6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于2014年6月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华泰证券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除华泰证券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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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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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期初基金总份额包含场外份额107,831,019份;期末基金总份额包含场外份额20,502,569份;总申购份额包含场外总申购份额20,502,569份,总赎回份额包含场外总赎回份额107,831,019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