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92 股票简称:长城电工 编号: 2015-10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下午2: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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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林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经过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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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6、7属于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同意比例为分别为100%和99.99%,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议案4分段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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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议案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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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赵文通律师、林靖阳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