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大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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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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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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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1.1公司报告期内资产、负债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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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子公司华安公司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2)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管道天然气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子公司华安公司收回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是报告期本公司子公司华安公司所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将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和保险费用等予以支付所致。
(6)应交税费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母公司利润总额增加导致计税基数增加所致。
(7)应付利息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计提短期借款、中期票据、可转债和超短期融资券等借款利息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子公司华安公司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3.1.2公司报告期内利润表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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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4.32%,主要是液化石油气批发销售收入大幅下降。液化石油气批发销售收入为25,151万元,较上年同期62,412万元下降59.70%,主要原因是国际油气价格下跌导致液化石油气批发价格下跌;天然气销售收入为120,436万元,较上年同期114,441万元增长5.24%,主要原因是公司大力发展工商业用户使天然气销售量增加,天然气销售量为3.54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3.40亿立方米增长4.12%;由于电厂检修及电力调峰需求减少等原因,电厂天然气销售量为0.32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0.63亿立方米下降49.21%。
(2)营业成本下降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液化石油气批发销量下降所致。
(3)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借款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1.3 公司报告期内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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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公司应收账款增加、应付账款减少所致。
(2)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华安公司开展以人民币定期存款为质押取得美元贷款到期金额增加和收回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购建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公司之子公司华安公司为取得美元贷款而质押的人民币定期存款到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5)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6)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规模增加所致。
(7)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归还到期借款规模增加所致。
(8)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本公司归还到期短期融资券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内控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1)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编制完成《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完成集团公司2015年度重大风险评估工作,分析评估出深圳燃气前十大风险;完成《深圳燃气2014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3)继续跟踪2014年内部控制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发出整改函要求相关单位完善内部控制。
(4)编制2015年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计划。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3.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
自2008年5月20日起不在深圳及深圳以外的任何区域投资或经营与深圳燃气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不与深圳燃气发生任何形式的同业竞争;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3.3.2 香港中华煤气投资有限公司及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自2008年5月19日起,不在深圳燃气业务或投资所在的同一区域投资或经营与其相同或相近的业务,避免同业竞争。
截至报告期末,香港中华煤气投资有限公司及港华投资有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真
日期 2015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01139 公司简称:深圳燃气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