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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就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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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就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进展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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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5-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15-025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5年4月22日在上海举行,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王旭独立董事因故无法出席会议,委托谢荣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王力先生主持,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二、审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资金状况,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拟将宝之云IDC一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7,970.1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三、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授权经理层,从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将不超过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四、审议提议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五、审议锦商网络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以1,766.10万元向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上海锦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商网络”)41%的股权,转让后,公司仍持有锦商网络19%的股权。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王力、张朔共、朱可炳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15-026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5年4月22日在上海举行,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周桂泉监事会主席主持,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二、审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资金状况,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同意将宝之云IDC一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7,970.1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三、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资金状况,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从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将不超过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四、审议提议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五、审议锦商网络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15-027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宝之云IDC一期、中小企业信息化软件产品两个项目。截止2015年3月31日,宝之云IDC一期已建设完成并结项,中小企业信息化软件产品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

      宝之云IDC一期项目总投资53,65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1,804.68万元。在建设过程中,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控制采购、建设成本,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截至2015年3月31日,宝之云IDC一期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8,957.48万元,工程尾款5,447.6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7,970.11万元(含利息)。

      经测算,中小企业信息化软件产品项目的资金需求不会超过拟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资金状况,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拟将宝之云IDC一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情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03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321.4285万股A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下同),每股发行价格28.00元,募集资金总额649,999,980.00元,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32,696,765.71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审验,于2014年3月5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3113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以上《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上海张江支行和招商银行上海新客站支行开设了专项账户。

      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宝之云IDC一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417.73万元,其中利息收入570.62万元;中小企业信息化软件产品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162.35万元,其中利息收入235.27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及实施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宝之云IDC一期、中小企业信息化软件产品两个项目。

      宝之云IDC一期利用闲置工业建筑,经结构改建和升级,购置供电、冷却等设备,设置消防、安保、智能化监控子系统,建设容纳4,000个机柜的大型IDC,为客户提供IT设备托管的IDC外包服务。

      中小企业信息化软件产品项目利用公司在大型钢铁冶炼企业MES软件上的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向钢铁行业产业链中上下游企业以及与钢铁相关行业延伸。项目研发完成后,公司将形成针对冶金制造领域中小规模企业、现代服务型钢材加工贸易一体化及大宗原料商品贸易流通领域的中小规模企业的信息化管理软件产品。

      宝之云IDC一期项目于2014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已结项。中小企业信息化软件产品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预计2015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根据2013年非公开发行A股预案及募集资金净额,宝之云IDC一期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1,804.68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宝之云IDC一期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8,957.48万元,工程尾款5,447.6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7,970.11万元(含利息)。

      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系在建设过程中,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控制采购、建设成本,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经测算,2013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的另一个项目中小企业信息化软件产品项目的资金需求不会超过拟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资金状况,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拟将宝之云IDC一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以节余募集资金7,970.11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以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将宝之云IDC一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7,970.1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资金状况,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将宝之云IDC一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7,970.1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资金状况,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15-028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宝之云IDC一期、中小企业信息化软件产品两个项目。截止2015年3月31日,宝之云IDC一期已结项,除工程尾款外,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小企业信息化软件产品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授权经理层,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将不超过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详情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03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321.4285万股A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下同),每股发行价格28.00元,募集资金总额649,999,980.00元,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32,696,765.71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审验,于2014年3月5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3113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以上《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上海张江支行和招商银行上海新客站支行开设了专项账户。

      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宝之云IDC一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417.73万元,其中利息收入570.62万元;中小企业信息化软件产品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162.35万元,其中利息收入235.27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3年非公开发行A股预案及募集资金净额,宝之云IDC一期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1,804.68万元,中小企业信息化软件产品拟投入募集资金11,465万元。

      截止2015年3月31日,宝之云IDC一期已结项,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8,957.48万元,工程尾款5,447.6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7,970.11万元(含利息),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中小企业信息化软件产品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537.9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为5,162.35万元。

      四、拟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一)投资目的

      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二)投资产品

      为了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投资产品仅限于结构性存款。

      (三)投资额度

      不超过6,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及收益

      结构性存款存期30天~90天。在存款到期日及之后,公司可获取全部本金及保底利息,同时银行按照特定规则,向公司支付浮动利息。

      (五)投资决策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经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结构性存款银行、明确投资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以上拟投资产品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认为:宝信软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拟投资的产品仅限于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宝信软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宝信软件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在具体实施中尚需取得发行方的保本承诺并进行披露。

      综上,浙商证券同意宝信软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2、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授权经营层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将不超过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资金状况,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将不超过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45 900926 证券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公告编号:2015-029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016号公司1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8日

      至201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本公司A股股票为沪股通标的股票,相关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15年4月23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投票:

      1、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2、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现场或书面回复公司(信函或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包括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受托人还应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515号。

      3、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5月6日 9:00-16:00。

      4、注意事项: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原件,以便验证入场;未进行登记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还应携带上述所需登记材料。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515号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电话:021-20378893、20378890 传 真:021-20378895

      联 系 人:彭彦杰、邵向东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食宿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15-030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锦商网络股权转让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锦商网络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冶物流”)转让所持上海锦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商网络”)41%股权。欧冶物流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欧冶物流转让所持锦商网络41%股权,转让价格1,766.10万元(人民币,下同)。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曾与殴冶物流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欧冶物流为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冶云商”)的控股子公司,欧冶云商为公司控股股东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欧冶物流为《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03弄9号3006室;

      3、法定代表人:姚林龙;

      4、注册资本:2亿元;

      5、主营业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国际海运辅助业务;

      6、最近一年财务指标:新设立企业。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为公司所持锦商网络41%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锦商网络19%股权。

      锦商网络成立于2010年6月,由公司与上海智诚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诚信息”)、上海宝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珏信息”)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现金出资600万元、占60%股权,智诚信息现金出资200万元、占20%股权,宝珏信息现金出资200万元、占20%股权。

      (二)关联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止2015年3月31日,锦商网络净资产价值1,050.35万元。

      根据北京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锦商网络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307.57万元。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价格确定为1,766.1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锦商网络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贡献度较低,交易金额相对较小,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及未来发展产生影响。

      五、审议程序

      (一)关联董事王力、张朔共、朱可炳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公司3名独立董事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资料,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议后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锦商网络股权转让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

      本关联交易系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