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99 公司简称:均胜电子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剑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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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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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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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来,公司克服宏观经济增速下滑和汇率波动加大的影响,同时加大内部整合力度,使营收和净利润保持平稳高速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4.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9.25%,其中:
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QUIN GmbH的股权交割,实现财务并表,功能件产品线调整取得积极效果
工业机器人集成通过对IMA的整合,营收和利润均实现高速增长,其中营业收入同比增速达240%;
新能源汽车产品延续2014年以来的高速发展势头1并继续新项目和新客户拓展,在报告期内成功进入了国内外重要新客户供应体系2。
1该产品系主要包含电池管理系统和涡轮增压进排气系统,14年营收共3.42亿,同比增长89%
2新能源汽车业务进展可详见公司2015年4月17日公告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4年11月开始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2014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于2014年12月16日首次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公告,2015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议案,2015年2月12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各项议案。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审核公司提交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材料。
2、2011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均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集团”)与德国Isabellenhutte Heusler GmbH & Co. Kg合资设立宁波均胜伊莎贝尔电源管理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莎贝尔”),双方各出资100万欧元并各持有伊莎贝尔50%的股权。公司2011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为避免同业竞争,均胜集团作出相关承诺,均胜集团应自2011年12月起在伊莎贝尔实现盈利后三年内择机将其所持伊莎贝尔50%的股权注入公司。由于伊莎贝尔自2011年3月成立后,在2011-2014年度均未实现盈利,未达到均胜集团将所持伊莎贝尔50%的股权注入公司的承诺条件。2015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免控股股东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2015年2月12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免控股股东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截止目前伊莎贝尔公司已经注销。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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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已于2015年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免控股股东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截止目前伊莎贝尔公司已经注销。
4均胜集团已于2012年完成德国普瑞的资产注入工作。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剑峰
日期 2015-04-22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