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股票代码:600363
信息披露义务人1: 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9号五楼516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四川北路 1717 号嘉杰国际广场 23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2:邓又瑄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727弄10号2201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727弄10号2201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签署日期:2015年4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简称"《16号准则》")的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及《16号准则》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赣商联合和邓又瑄以现金认购联创光电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引起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联创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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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赣商联合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9号五楼516室
法定代表人:胡著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10000000095434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68545613-0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自有设备租赁,金属矿产品销售,从事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经营期限:2009 年 2 月 24 日至 2029 年 2 月 23 日
税务登记号码:国(地)税沪字 310109685456130 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四川北路 1717 号嘉杰国际广场 23 楼
2、邓又瑄基本情况
名称:邓又瑄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727弄10号2201室
身份证号码:3605**********0054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727弄10号2201室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澳大利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多家在沪发展的赣籍企业家联合投资组成的公司实体,主营业务是光电器件及应用产品、线缆和通信设备。赣商联合通过控股电子集团间接持有联创光电21.73%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邓凯元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凯天实业和凯暄经贸分别持有赣商联合27.44%和13.40%的股权,为赣商联合的实际控制人。其中,邓凯元持有凯天实业70%股权,邓又瑄持有凯天实业30%股权、凯暄经贸25.03%股权,钱璟持有凯暄经贸74.97%股权。邓凯元与邓又瑄系父子关系,与钱璟系夫妻关系。邓凯元、邓又瑄及钱璟系一致行动人,邓凯元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凯天实业、凯暄经贸100%股权。赣商联合、凯天实业、凯暄经贸、邓凯元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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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凯元,男,汉族。现任上海市青年联合会常委、上海市医药卫生青年联合会副秘书长、上海凯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又瑄,男,汉族。现任赣商联合董事、联创光电董事、上海佑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和主营业务介绍
1、赣商联合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和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电子集团外,赣商联合直接控制的核心企业有赣商联合(江西)有限公司、赣商联合(新余)有限公司、上海赣商置业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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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邓又瑄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和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邓又瑄投资的核心企业有上海凯暄经贸有限公司、上海佑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凯天实业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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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赣商联合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和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邓凯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有上海凯暄经贸有限公司、上海凯天实业有限公司及上海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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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 3 年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1、赣商联合主要业务情况
赣商联合成立于2009 年2 月24 日,是一家以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自有设备租赁,金属矿产品销售,从事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为主要经营范围的股份有限公司。
2、赣商联合近3年财务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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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2年度、201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赣商联合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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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赣商联合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影响本次交易的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赣商联合除通过子公司电子集团持有宏发股份(600885)9.74%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说明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赣商联合除通过子公司赣商联合(江西)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33%股权,直接持有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15%股权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在于赣商联合及邓又瑄看好联创光电未来发展前景,通过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一方面,推动联创光电通过募投项目实现主营业务升级,支持联创光电做大做强,促进股东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满足联创光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推动联创光电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增持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减持或者处置已拥有联创光电权益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赣商联合及邓又瑄针对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内部审议及决策程序如下:
1、2015年4月17日,赣商联合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认购联创光电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并同意与联创光电签署附执行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2、2015 年 4 月 20 日,赣商联合、邓又瑄与联创光电签署了附执行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3、2015 年 4月 20 日,联创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赣商联合通过控股电子集团间接持有联创光电96,362,092股(占比21.73%)。邓又瑄不直接持有联创光电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赣商联合通过新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直接持有14,103,284股股票,因而赣商联合将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联创光电共计110,465,376股(占比21.73%)。同时,邓又瑄通过新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直接持有27,492,444股(占比5.41%)。
赣商联合的实际控制人为邓凯元,邓又瑄系邓凯元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邓凯元通过赣商联合持有上市公司21.73%的股份,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联创光电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二、股份认购协议
1、赣商联合
2015年4月20日,联创光电与赣商联合签署了附执行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认购人):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4月20日
认购方式及股份数量
乙方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4,103,284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性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1)元。
若甲方 A 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乙方拟认购的发行股票数量也将进行相应调整。
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3.11元/股。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甲方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人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五)费用安排
甲乙双方同意,无论本次交易是否完成,关于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审计费、其他中介机构的费用等),均应由发生该等成本和开支的一方自行支付。
(六)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乙方认购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协议的成立和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自下述条件全部实现之日起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协议;
2、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3、甲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双方同意,甲方非公开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为合同生效日。
如甲方本次发行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已经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2、邓又瑄
2015年4月20日,联创光电与邓又瑄签署了附执行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认购人):邓又瑄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4月20日
认购方式及股份数量
乙方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27,492,444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性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1)元。
若甲方 A 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乙方拟认购的发行股票数量也将进行相应调整。
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3.11元/股。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甲方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人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五)费用安排
甲乙双方同意,无论本次交易是否完成,关于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审计费、其他中介机构的费用等),均应由发生该等成本和开支的一方自行支付。
(六)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乙方认购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协议的成立和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自下述条件全部实现之日起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协议;
2、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3、甲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双方同意,甲方非公开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为合同生效日。
如甲方本次发行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已经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赣商联合和邓又瑄本次分别增持的14,103,284股和27,492,444股联创光电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四、本次认购的批准情况
2015 年 4月 20 日,联创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次认购尚待联创光电股东大会批准与证监会核准。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赣商联合和邓又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款分别为184,894,053.24元和360,425,940.84元。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的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的来源声明如下:赣商联合和邓又瑄在本次交易中所支付的对价均为本报告书披露的由相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后续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暂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等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邓凯元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得到加强。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收购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完整及独立。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邓又瑄、赣商联合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赣商联合及邓又瑄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其他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在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出明确约定,并依照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充分披露,其关联交易价格也将严格按照公允原则确定,以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及其投资者权益不受侵害。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且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前述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易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形。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赣商联合最近三年财务资料
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多家在沪发展的赣籍企业家联合投资组成的公司实体,主营业务是光电器件及应用产品、线缆和通信设备。
赣商联合 2011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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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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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联创光电、上市公司 | 指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电子集团 | 指 | 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联创光电控股股东 |
赣商联合 | 指 | 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
凯天实业 | 指 | 上海凯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凯暄经贸 | 指 | 上海凯暄经贸有限公司 |
邓凯元及其一致行动人 | 指 | 邓凯元先生、其妻钱璟及其子邓又瑄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邓又瑄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指 | 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指 | 邓又瑄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及邓又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 |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联创光电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490.2364 万股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
本报告书 | 指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财务顾问、国泰君安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准则1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住所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赣商联合(江西)有限公司 | 10,000 | 南昌市红谷中大道红谷经典2601室 | 100% | 房地产销售、开发 |
2 | 赣商联合(新余)有限公司 | 1,000 | 新余市长青中路4号 | 100% | 市政建设 |
3 | 上海赣商置业有限公司 | 5,000 | 上海市杨浦区国伟路135号5幢101室 | 36.72% | 房地产开发、销售、经营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住所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上海凯暄经贸有限公司 | 3,000 | 上海市四川北路1666 号23F04 室 | 25.03% | 商务咨询、投资管理 |
2 | 上海佑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400 | 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717号2306室 | 97.5% | 广告设计及制作 |
3 | 上海凯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3,000 | 上海市普陀区常德路1239号503-23 室 | 30% | 商务咨询、投资管理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住所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上海凯暄经贸有限公司 | 3,000 | 上海市四川北路1666 号23F04 室 | 100% | 商务咨询、投资管理 |
2 | 上海凯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3,000 | 上海市普陀区常德路1239号503-23 室 | 100% | 商务咨询、投资管理 |
4 | 上海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1,725 | 上海市芳春路400号1幢3层301-15室 | 28.87% | 半导体产品的研发及销售 |
项目 | 2012年12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4年9月30日 |
资产合计 | 7,148,177,457.04 | 8,936,147,690.88 | 9,552,067,190.40 |
负债合计 | 4,832,007,546.61 | 6,231,743,702.02 | 6,766,963,984.2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16,169,910.43 | 2,704,403,988.86 | 2,785,103,206.16 |
项目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1-9月 |
营业收入 | 3,581,610,244.21 | 3,895,549,735.38 | 3,061,599,448.46 |
利润总额 | 204,964,875.69 | 106,944,047.34 | 113,491,217.01 |
净利润 | 159,789,955.69 | 113,983,041.24 | 116,656,486.03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任职 情况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 身份证号 | 居住地 | 在联创光电任职情况 |
邓凯元 | 男 | 中国 | 实际控制人 | 无 | 3605**********0078 | 上海 | 无 |
胡著平 | 男 | 中国 | 董事长 | 无 | 3603**********0010 | 上海 | 董事 |
邓又瑄 | 男 | 中国 | 董事 | 澳大利亚 | 3605**********0054 | 上海 | 董事 |
黄怀吉 | 男 | 中国香港 | 董事 | 中国香港 | H044*******(香港) | 无 | |
肖文 | 男 | 中国 | 董事 | 无 | 3623**********1035 | 广东 | 董事长 |
伍锐 | 男 | 中国 | 董事 | 无 | 3601**********5031 | 江西 | 董事 |
曾智斌 | 男 | 中国 | 董事 | 无 | 3601**********3812 | 江西 | 董事 |
裴学龙 | 男 | 中国 | 执行总裁 | 无 | 3407**********2015 | 上海 | 无 |
卢革胜 | 男 | 中国 | 监事会主席 | 无 | 3625**********0836 | 江西 | 监事会主席 |
孙琳 | 女 | 中国 | 监事 | 无 | 3101**********3221 | 上海 | 无 |
常蔚雯 | 女 | 中国 | 监事 | 无 | 3101**********0861 | 上海 | 无 |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47,212,129.98 | 1,176,192,423.08 | 492,926,143.1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35,999,549.01 | 79,637,964.07 | 102,759,088.18 |
应收账款 | 650,187,673.03 | 649,390,532.04 | 463,890,617.39 |
预付款项 | 563,159,378.44 | 699,328,745.62 | 115,804,315.5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412,333.11 | 1,1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577,809,666.43 | 313,437,378.87 | 138,205,767.8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786,523,856.55 | 1,742,164,345.01 | 1,356,373,722.6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3,302,368.42 | ||
流动资产合计 | 5,195,606,954.97 | 4,660,151,388.69 | 2,671,059,654.75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961,313,845.12 | 520,021,067.08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072,990.63 | 85,011.61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01,723,823.91 | 550,494,493.75 | 675,156,370.90 |
投资性房地产 | 29,108,348.68 | 6,013,212.41 | 6,218,397.93 |
固定资产 | 518,833,399.43 | 593,657,339.64 | 593,252,255.16 |
在建工程 | 52,510,776.49 | 18,244,397.27 | 21,940,906.95 |
工程物资 | 4,247.00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49,152,305.19 | 65,906,371.58 | 59,753,976.0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468,639,400.15 | 468,639,400.15 | 468,639,400.15 |
长期待摊费用 | 7,896,499.33 | 7,198,269.65 | 2,810,052.1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9,755,000.64 | 29,707,358.60 | 26,509,863.7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9,530,099.34 | 228,059,146.61 | 256,588,193.8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740,540,735.91 | 2,488,026,068.35 | 2,110,869,416.96 |
资产总计 | 8,936,147,690.88 | 7,148,177,457.04 | 4,781,929,071.7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77,812,039.15 | 923,375,855.00 | 495,497,503.3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08,731,875.72 | 413,737,716.06 | 172,003,288.54 |
应付账款 | 338,115,621.82 | 638,867,764.82 | 518,972,683.35 |
预收款项 | 390,883,285.60 | 386,891,623.69 | 253,044,229.0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8,734,588.84 | 14,412,990.21 | 15,956,524.06 |
应交税费 | 35,040,025.97 | 5,955,726.09 | 6,632,420.60 |
应付利息 | 7,812,122.52 | 1,595,558.80 | 78,720.00 |
应付股利 | 2,189,050.00 | 11,655,819.25 | 41,245.16 |
其他应付款 | 1,720,726,580.85 | 1,730,717,490.37 | 1,084,097,185.27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0.00 | 3,000,000.00 | 39,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289,000,000.00 | 213,989,964.18 | |
流动负债合计 | 5,479,045,190.47 | 4,344,200,508.47 | 2,585,323,799.3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59,780,304.00 | 370,780,304.00 | 373,780,304.00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15,865,781.01 | 50,297,502.11 | 41,217,332.56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7,052,426.54 | 66,729,232.0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948,571.4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52,698,511.55 | 487,807,038.14 | 420,946,207.99 |
负债合计 | 6,231,743,702.02 | 4,832,007,546.61 | 3,006,270,007.30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813,197,824.08 | 489,328,927.19 | 312,411,833.87 |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6,682,839.80 | 48,928,901.54 | 9,794,394.86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4,600.12 | -60,558.47 | -98,545.5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189,866,063.76 | 888,197,270.26 | 672,107,683.14 |
少数股东权益 | 1,514,537,925.10 | 1,427,972,640.17 | 1,103,551,381.27 |
股东权益合计 | 2,704,403,988.86 | 2,316,169,910.43 | 1,775,659,064.41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8,936,147,690.88 | 7,148,177,457.04 | 4,781,929,071.71 |
项目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895,549,735.38 | 3,581,610,244.21 | 1,995,996,330.17 |
其中:营业收入 | 3,895,549,735.38 | 3,581,610,244.21 | 1,995,996,330.17 |
二、营业总成本 | 4,009,054,186.74 | 3,624,278,974.88 | 1,984,789,745.67 |
其中:营业成本 | 3,554,005,600.47 | 3,214,934,623.06 | 1,681,983,821.44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7,890,749.70 | 6,273,942.37 | 5,469,409.04 |
销售费用 | 58,756,052.78 | 50,569,592.73 | 50,742,811.32 |
管理费用 | 228,340,552.75 | 245,003,244.81 | 199,405,187.00 |
财务费用 | 101,942,398.84 | 90,312,286.06 | 42,781,926.57 |
资产减值损失 | 58,118,832.20 | 17,185,285.85 | 4,406,590.30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4,307,508.52 | 226,597,992.91 | 85,384,777.6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8,197,806.72 | 108,836,690.66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0,803,057.16 | 183,929,262.24 | 96,591,362.10 |
加:营业外收入 | 7,644,211.05 | 22,584,818.96 | 43,812,611.84 |
减:营业外支出 | 1,503,220.87 | 1,549,205.51 | 2,390,746.58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10,869.36 | 332,514.98 | 1,245,204.4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6,944,047.34 | 204,964,875.69 | 138,013,227.36 |
减:所得税费用 | -7,038,993.90 | 45,174,920.00 | 18,784,545.7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983,041.24 | 159,789,955.69 | 119,228,681.6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246,061.74 | 39,134,506.68 | 13,550,923.22 |
少数股东损益 | 136,229,102.98 | 120,655,449.01 | 105,677,758.40 |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327,910,485.89 | 102,730,385.49 | 7,852,158.63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441,893,527.13 | 262,520,341.18 | 127,080,840.2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05,721,433.03 | 144,078,485.11 | 21,403,081.8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6,172,094.10 | 118,441,856.07 | 105,677,758.40 |
项目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006,575,049.55 | 3,425,865,418.43 | 1,814,657,097.6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5,832,164.97 | 24,206,450.95 | 29,766,961.2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8,508,587.01 | 530,116,340.61 | 993,159,807.8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30,915,801.53 | 3,980,188,209.99 | 2,837,583,866.8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264,905,991.58 | 2,939,064,064.66 | 2,123,554,202.34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5,928,525.66 | 247,171,058.51 | 226,580,625.0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6,601,581.10 | 50,769,064.13 | 61,014,915.6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3,192,132.19 | 272,533,767.79 | -231,800.3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60,628,230.53 | 3,509,537,955.09 | 2,410,917,942.6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287,571.00 | 470,650,254.90 | 426,665,924.1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8,072,620.81 | 29,186,873.39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6,352,545.07 | 29,033,700.51 | 21,627,18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8,830.94 | 127,948.00 | 66,23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58,014,824.24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865,336.03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9,349,332.85 | 58,348,521.90 | 79,708,234.2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4,427,615.79 | 53,330,492.82 | 86,449,493.7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96,254,006.61 | 824,100,000.00 | 82,2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0,000,000.00 | 804,337,037.49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3,755,198.63 | 110,000.00 | 188,007,553.3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44,436,821.03 | 877,540,492.82 | 1,160,994,084.5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5,087,488.18 | -819,191,970.92 | -1,081,285,850.2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300,130,000.00 | 6,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34,196,739.15 | 1,443,597,085.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880,000.00 | 25,15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34,196,739.15 | 1,747,607,085.00 | 1,022,935,184.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619,690,555.00 | 846,918,733.32 | 470,954,802.2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8,994,684.67 | 91,210,241.38 | 78,365,792.0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75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3,580,000.00 | 1,897,026.62 | 17,073.4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32,265,239.67 | 940,026,001.32 | 549,337,667.6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1,931,499.48 | 807,581,083.68 | 473,597,516.3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3,320.39 | -30,153.35 | -1,040,334.6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2,795,097.31 | 459,009,214.31 | -182,062,744.3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13,645,357.44 | 454,636,143.13 | 636,698,887.5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0,850,260.13 | 913,645,357.44 | 454,636,143.13 | |
(下转B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