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15-026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4月12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连德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4年度利润总额为 -1864.94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689.62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2465.79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55.41万元。鉴于公司累计利润亏损,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意见:该议案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 鉴于公司2014年度累计利润亏损,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5 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聘请其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署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同意支付2014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服务费用35万元人民币。
同意支付2014年度内控审计服务费用15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意见: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15年4月23日www.sse.com.cn临2015-028号公告。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15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15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15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15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15年4月23日www.sse.com.cn临2015-029号公告。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意见: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本公司 2014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有效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15年4月23日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13、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2014年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期根据应收款项余额计提坏账准备955.29万元;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金额计提存货跌价损失758.06万元。
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1,713.35 万元。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规避财务风险,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15年4月23日www.sse.com.cn临2015-030号公告。
14、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签署的相关协议,预计公司201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为85000万元。
由于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参股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新胜先生、连德团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体现了公正、公平、公允的原则,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15年4月23日www.sse.com.cn临2015-031号公告。
15、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公司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承兑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贷款全部是由控股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现应公司控股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请求,公司同意为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承兑提供29000万元担保额度,授权公司总经理自本议案批准后的12个月内可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合同或协议。
由于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新胜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较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为该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其日常运作的正常开展,扩大经营规模,增强获利能力。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15年 4月23 日www.sse.com.cn临2015-032号公告。
16、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罗庄区江泉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15年4月23日www.sse.com.cn临2015-033号公告。
上述1、2、4、5、6、13、14、15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7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15-027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4月12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4年度利润总额为 -1864.94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689.62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2465.79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55.41万元。鉴于公司累计利润亏损,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5 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聘请其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署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同意支付2014 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服务费用35万元人民币。
同意支付2014年度内控审计服务费用15万元人民币。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15年4月23日www.sse.com.cn临2015-028号公告。
6、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15年4月23日www.sse.com.cn临2015-029号公告。
7、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15年4月23日www.sse.com.cn公司监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意见。
8、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2014年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期根据应收款项余额计提坏账准备955.29万元;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金额计提存货跌价损失758.06万元。
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1,713.35 万元。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15年4月23 日www.sse.com.cn临2015-030号公告。
9、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签署的相关协议,预计公司201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为85000万元。
本次预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闻增士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2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15年4月23日www.sse.com.cn临2015-031号公告。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公司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承兑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贷款全部是由控股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现应公司控股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请求,公司同意为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承兑提供29000万元担保额度,授权公司总经理自本议案批准后的12个月内可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合同或协议。
本次担保额度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闻增士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2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15年4月23 日www.sse.com.cn临2015-032号公告。
上述1、2、3、4、5、8、9、10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15-028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考虑对公司的了解程度、业务合作的连续性等因素,公司拟聘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 2015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聘请其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署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同意支付2014 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服务费用35万元人民币。
同意支付2014 年度内控审计服务费用15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15-029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
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八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八项具体会计准则。财政部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规定对报表及附注的列报方式进行了调整,应付职工薪酬变更前、变更后的总金额没有发生变化,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实施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实施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15-030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14年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拟在2014年12月31日会计报告中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本期根据应收款项余额计提坏账准备955.29万元;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金额计提存货跌价损失758.06万元。
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1,713.35 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规避财务风险,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八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15-031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与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及公司与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签署的相关协议,预计公司201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为85000万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参与本次表决的5名董事中关联董事2名,非关联董事3名(含独立董事2名),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两名独立董事均在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体现了公正、公平、公允的原则,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并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和以市场化定价方式进行,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关联交易 类型 | 按产品或劳务划分 | 关联人 | 2014年预计金额(万元) | 2014年实际发生额(万元) |
|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 | 供电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3000 | 2,596 |
| 煤气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28000 | 18,835 | |
| 纸箱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500 | 92 | |
| 运输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3000 | 664 | |
| 建筑安装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2000 | 21 | |
| 辅助材料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2000 | 3,979 | |
| 辅助材料 | 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 | 1500 | 303 | |
| 小计 | 40000 | 26,490 | ||
|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 供电、供热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35000 | 27,791 |
| 铁路运输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5000 | 2,656 | |
| 建材产品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3000 | 1,046 | |
| 其它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2000 | 196 | |
| 小计 | 45000 | 31,689 | ||
| 合计: | 85000 | 58,179 |
上述实际发生额均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范围内。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下转B3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