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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118版)
    2015-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18版)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

      ■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临时股东会上代表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均予以确认。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股东请在议案对应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为单选,多选无效;

      2、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5-025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 年度,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围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督促职能,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公司监事会2014 年度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全体列席了公司各次股东大会,且监事作为监票人进行了监票;董事会召开的历次现场会议均有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履行忠实、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经营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各项决议,无违规操作行为发生。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狠抓落实。

      二、监事会成员变更情况

      (一)2014年4月1日,公司工会委员会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学东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原职工代表监事黄小江先生正式离任。

      (二)201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晓琴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原股东代表监事陈振海先生正式离任。

      (三)201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选举陈学东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三、监事会成员会议召开情况

      2014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7次,没有监事缺席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情况

      ■

      (2)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情况

      ■

      (3)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度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2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①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的自筹资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2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①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②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③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④审议《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⑤审议《201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⑥审议《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①审议《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议案》;

      ②审议《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5月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①审议《关于提名杨晓琴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5月2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①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②审议《关于选任陈学东先生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8月1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①审议《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②审议《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③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①审议《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上述会议决议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监事会对201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14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没有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讨论通过了《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

      2014 年度,监事会监督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关财务政策、法规情况以及资产、财务收支情况,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有独立的财务账册进行独立核算,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情况。

      (四)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未发现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依据双方互利、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检查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经监事会核查,公司对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均严格执行了上述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 日内、业绩快报公告前10 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没有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2014 年度,公司认真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包括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重大投资等内幕信息进行严格管理,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和保存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提交给监管部门。公司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按照制度规定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监事会2015 年度工作计划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

      (2)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的监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发生;

      (4)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2015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好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自律意识与诚信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承担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本财务预算为公司 201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 201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一、2015年度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方案是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2014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根据公司主营业务的投资环境、行业状况及经济发展前景,参考公司近几年来的经营业绩及现时的经营能力,根据公司2015年经营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而成。

      二、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1、收入目标:2015年计划实现主营业务较2014年收入增长5%~30%;

      2、利润目标:2015年计划实现净利润较2014年增长5%~30%。

      三、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按现行的国家主要税率、汇率及银行信贷利率;

      5、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无重大变化;

      6、公司主要原材料成本价格无重大变化;

      7、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计划的投资项目能如期完成并投入生产;

      8、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利润预算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确保财务预算完成的措施

      1、在重点抓好已占领市场地区销售业务的同时,重视其他地区的市场开拓,进一步优化公司的市场结构;

      2、抓住发展机遇,利用公司已成功上市的契机,在防范投资项目风险的基础上,努力做到募投项目按计划进行产能释放,争取最大的投资回报,使得公司的业务发展更上一台阶;

      3、进一步狠抓管理、增强企业综合素质,继续推行工艺改造,降低制造成本,争取更大的利润空间。

      4、严格全面预算的执行力度,保证预算、计划的严肃性;

      5、公司经营管理者加强自身的经营运行分析力度,加强预算管理过程的控制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6、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加强成本核算管理、提高成本控制水平,争取预期利润超额实现。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