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远地产 股票代码:600743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a Yuan Property Co., Ltd.
法定代表人:孙秋艳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远地产
股票代码:600743
设立日期:1992年2月8日
注册资本:181,766.1006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号楼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电话:010-68036966
传真:010-6801216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29005000006101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8367213-2
公司网址:http://www.hy-online.com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物业管理;老旧城区危房成片改造;土地开发;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销售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制冷空调设备;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4年3月21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4年5月5日,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4年5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网站(http://www.hy-online.com)。
本次债券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一次性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发行完毕。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4月1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622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三)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期。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票发行规模为14亿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4月27日。
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4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次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4月27日。
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4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27日。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债券发行最终认购不足14亿元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余额包销,各承销方应足额划付各自承担余额包销责任比例对应的募集款项。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次债券发行总额的2%,主要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息披露费用等。
募集资金用途:本公司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5年4月23日。
发行首日:2015年4月27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4月29日,共3个工作日。
网上申购日:2015年4月27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4月29日。
2、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证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号楼
法定代表人:孙秋艳
联系人:窦志康
联系电话:010-68036966
传真:010-68012167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杨霞、蒋昱辰、刘昀、徐晨涵、姜琪、张玺、赵宇驰、张藤一、方堃
联系电话:010-60833561、7690
传真:010-60833504
(三)分销商
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阮洁琼
联系电话:021-20333395
传真:021-50498839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王彬
联系电话:010-65608390
传真:010-65608445
3、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5层
法定代表人:孟建军
联系人:杭芊
联系电话:010-66495914
传真:010-66495920
4、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周凯、王静
联系电话:021-68778192、33833943
传真:021-68778303
5、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16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郭盟
联系电话:010-83958809
传真:0755-83025657
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联系人:张娜、王梓濛、李想
联系电话:010-56839489、56839485、56839368
传真:010-56839400
(四)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负责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毛国权、孙冬松
联系电话:010-88004488
传真:010-66090016
(五)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经办注册会计师:罗振邦、朱锦梅、王可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联系人:龚天璇、樊春裕
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银行账户:7116810187000005664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2100011681
联系人:杨霞、徐晨涵、姜琪、张玺、赵宇驰
联系电话:010-60833561、7690
传真:010-60833504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7813
邮政编码:200120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负责人:高斌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证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经核查,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41,522股,信用融券专户持有本公司股票505,203股,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90,301股。中信证券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自营业务账户,为指数化及量化投资业务账户,已经批准成为自营业务限制清单豁免账户。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等实质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中诚信证评出具了《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该评级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诚信证评网站(http://www.ccxr.com.cn)予以公布。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本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中诚信证评肯定了公司品牌影响力、较强的股东支持力度、稳步提升的业务规模等因素对公司信用质量的支持。同时也关注房地产行业受国家调控政策影响较大,公司业务区域分布集中度偏高以及未来面临的资金压力有所加大等因素可能对公司信用质量产生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系西城区国资委旗下全资子公司,故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西城区国资委。作为华远集团旗下房地产核心业务板块主要运营主体,公司在资源获取、土地审批、经营管理以及资金等方面可得到股东较大支持。特别是资金方面,近年来华远集团不断加大对公司的资金支持力度。截至2011~2013年末,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的集团借款余额分别为3.70亿元、14.40亿元和17.62亿元,为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资金支持。
公司从20世纪80年代初进入房地产行业,是国内最早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之一,在多年的开发中逐渐在北京房地产市场积累形成了“华远”品牌。自成立以来,华远地产陆续在北京成功开发“海润国际公寓”、“尚都国际中心”、“盈都大厦”、“静林湾”、“华远企业中心”、“华远首府”、“昆仑公寓”、“裘马都”、“九都汇”等多个高品质项目,并在长沙、青岛、西安开发了“青岛汤米公馆”、“西安君城”、“西安海蓝城”、“长沙·华中心”等项目,累积了丰富的项目开发经验及良好的市场声誉。
近年来在房地产项目逐渐竣工交付的带动下,华远地产营业收入持续上升,2011~2013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6.09亿元、30.77元和47.28亿元,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4.62%。此外,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预收款项已达42.31亿元,较2012年末增长14.18%,为其未来经营业绩的提升提供较好保障。营业毛利率方面,由于公司竣工交付的房地产项目多位于北京、西安等城市核心区域,且定位于高端产品,毛利空间较大。2011~2013年公司营业毛利率分别为50.74%、51.79%和38.89%。2013年受京外项目结算占比上升的影响,公司毛利率有所下滑,但整体上与行业内的其他上市公司相比,仍处于较好水平。截至2014年9月末,公司共持有土地规划建筑面积142.7万平方米,对其后续持续的房地产开发能力和业绩的增长提供支撑。
1、正面
(1)品牌影响力。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之一,在多年的开发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亦在北京房地产市场形成了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华远”品牌。
(2)较强的股东支持力度。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系西城区国资委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业务资源、管理、资金等方面给予公司较多支持。
(3)稳步提升的业务规模。凭借较强的品牌优势和股东方的大力支持,华远地产近几年业务规模呈现稳步增长态势,近三年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达到34.62%。同时,较为丰富的已售待结算资源亦为公司未来1-2年内的经营业绩提供保障。
2、关注
(1)房地产行业风险。作为典型的周期性行业,房地产受外部政策及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影响较大。现阶段我国房地产市场景气度波动明显,部分地区供需结构处于调整阶段,市场环境的变化将对华远地产房地产业务经营提出新的要求。
(2)区域分布集中度较高。公司目前储备项目和开发项目主要位于北京、西安和长沙,市场集中度较高,业务对单一市场区域的依赖程度过高,存在一定的区域集中风险。
(3)资金压力有所加大。近年来公司加快了项目拓展的速度,外部融资需求显著提升,财务杠杆水平持续上升。未来项目建设的持续推进和新增土地储备或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诚信证评网站(http://www.ccxr.com.cn)予以公告。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本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保持长期合作关系。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公司合并口径获得的授信额度合计为81.45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62.53亿元,尚余授信额度为18.92亿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未发行债券。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14亿元,占本公司2014年9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的比例为37.75%,未超过本公司2014年9月末净资产的40%。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本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的2011年-2013年度追溯调整的合并财务报表及2014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14年9月30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流动比率 | 1.49 | 1.45 | 1.34 | 1.59 |
速动比率 | 0.28 | 0.32 | 0.49 | 0.29 |
资产负债率 | 81.07% | 79.22 % | 76.92 % | 72.69% |
债务资本比率 | 73.82% | 67.92% | 61.55% | 57.54% |
项目 | 2014年1-9月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营业毛利率 | 21.37% | 38.89% | 51.79% | 50.74%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61.47 | 2,887.41 | 25,718.21 | 13,448.59 |
存货周转率(次) | 0.32 | 0.28 | 0.20 | 0.18 |
EBITDA(亿元) | 4.49 | 12.01 | 8.53 | 8.02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5.73% | 15.46% | 17.33% | 22.70%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 0.70 | 1.97 | 2.55 | 3.04 |
注:2014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EBITDA全部债务比均为年化数据。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其中全部债务=长期债务+短期债务;长期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他应付款中的长期有息债务;短期债务=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应付款中的一年内到期的有息债务;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其中2011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其中2011年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余额;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费用化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
1、发行人设立
本公司的前身为湖北幸福(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实业”)。1992年12月,经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湖北幸福(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鄂改[1992]46号文)批准,在幸福集团公司所属核心企业-湖北省潜江市幸福服装厂(以下简称“幸福服装厂”)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成立。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于1996年4月22日出具的《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湖北幸福(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社会公众股规模的通知》(鄂政函[1996]38号)和于1996年8月5日出具的《省政府关于设立湖北幸福(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鄂政函[1996]85号),幸福集团公司、深圳中农信投资实业公司、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湖北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北省潜江市制药厂作为发起人,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湖北幸福(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公司总股本为8,000万股,其中发起人股为6,000万股,占总股本的75%,幸福集团公司以幸福服装厂截至1995年9月30日的净资产8,709.6121万元折为5,613.3024万股,占总股本的70.16%;其余四家发起人分别出资150万元,折成96.6744万股,分别占总股本的1.21%。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根据证监会于1996年8月13日出具的《关于湖北幸福(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字[1996]155号)及《关于同意湖北幸福(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证监发字[1996]156号),1996年8月20日,幸福实业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其中200万股向职工配售)。
经证监会证监发字[1996]155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1996]字第072号文)审核同意,幸福实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1,800万股于1996年9月9日在上证所挂牌交易,其余200万股职工股于1997年3月11日在上证所挂牌交易。
1996年9月,幸福实业取得了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幸福实业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类别及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发起人股东: | ||
幸福集团公司 | 56,133,024 | 70.16 |
深圳中农信投资实业公司 | 966,744 | 1.21 |
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 966,744 | 1.21 |
湖北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66,744 | 1.21 |
湖北省潜江市制药厂 | 966,744 | 1.21 |
社会募集股东: | ||
公众股本 | 20,000,000 | 25.00 |
其中:内部职工股 | 2,000,000 | 2.50 |
合计 | 80,000,000 | 100.00 |
(二)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1997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股本增至16,000万股
1997年4月,经199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幸福实业进行1996年的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95股;同时,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5.05股。经本次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从8,000万股增加至16,000万股。
2、1998年配股,总股本增至18,400万股
1998年5月,经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由“湖北幸福(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8月,经证监会《关于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证监上字[1998]90号)核准,幸福实业以1996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按照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其中向法人股股东配售1,800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600万股。幸福集团公司认购16,839,907股并受让其他两家发起人股东放弃的配股580,047股;另外两家发起人放弃的配股580,046股由本次配股的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包销。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6,000万股增加至18,400万股,幸福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上升至70.48%。
3、1998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股本增至31,280万股
经1998年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幸福实业进行1997年和1998年中期利润分配,以1998年8月完成配股后的总股本18,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同时,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18,400万股增加至31,280万股。
4、1999年至2001年股权转让
(1)1999年股权转让,控股股东变更为湖北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999年,由于幸福集团公司与多家单位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其持有的幸福实业股份被法院裁定转让。其中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受让140,000,000股;上海城市房地产有限公司受让5,314,006股;潜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受让28,266,200股;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兰州营业部受让4,374,005股;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受让3,154,964股。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合计持有幸福实业143,286,93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5.81%,成为幸福实业第一大股东;幸福集团公司仍持有幸福实业39,357,02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58%,为幸福实业第二大股东。
(2)2000年股权转让,控股股东变更为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年,由于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多家单位有债权债务纠纷,其持有的幸福实业股份被法院裁定转让。其中,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竞拍获得60,000,000股;君安证券天津新兴路营业部受让25,000,000股;君安证券大连西安路营业部受让5,910,000股;海口昌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竞拍获得16,276,930股;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受让5,000,000股;中化国际信息公司受让12,800,000股。
2000年,幸福集团公司将持有的幸福实业731,033股股份转让给无锡市宏裕百货公司。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幸福实业60,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9.18%,成为幸福实业第一大股东。
(3)2001年股权转让
2001年2月,北京宣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竞拍获得幸福集团公司持有的幸福实业13,000,000股股份,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受让幸福集团公司持有的幸福实业20,000,000股股份。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宣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幸福实业33,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55%。2001年,湖南省证券交易中心通过司法裁定的方式受让幸福集团公司持有的幸福实业5,625,995股股份。至此,幸福集团公司不再持有幸福实业股份。
(下转B14版)
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楼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