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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5-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7版)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不时更新的法律、法规和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必要文件。

      5、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户名: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1913037610303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020

      投资者所填写的划款凭证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认购期间每个交易日17:00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柜台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4)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银行卡(折)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5)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1、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trade.haoamc.com/etrading/

      2、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24小时全天认购,交易日17:00以后提交的申请视同为下一交易日申请。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流程:

      (1)办理相应的银行支付卡并开通网上银行;

      (2)登录本公司网站开始开户;

      (3)选择证件类型;

      (4)选择银行卡;

      (5)通过银行身份验证;

      (6)签订网上交易委托服务协议并进行风险测评;

      (7)开户成功。

      4、个人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流程:

      (1)进入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登录网上交易;

      (2)选择认购基金;

      (3)通过支付渠道支付认购金额。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查询申请接受情况。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三)其他代销机构

      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渠道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人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交易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5:00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7:00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合格并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及《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

      (2)下列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之一: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已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6)加盖预留印鉴的预留印鉴卡;

      (7)银行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9)填妥并签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适用于申请开通传真交易方式的投资者);

      (10)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不时更新的法律、法规和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必要文件。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在直销网点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合格并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认购/申购时还需提供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付款人名称与投资者名称须一致);

      (4)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5)若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则须补充提供其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文件;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不时更新的法律、法规和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必要文件。

      5、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户名: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1913037610303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020

      投资者所填写的划款凭证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认购期间每个交易日17:00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如投资者需要纸质确认书,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其他代销机构

      投资人在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量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打印确认单。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栋1楼

      法定代表人:徐岱

      联系人:翁海虹

      联系电话:021-60168300

      公司网站:www.haoamc.com

      客服电话:400-060-329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赵会军

      联系方式:010-66105799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客服电话:95588

      (三)销售机构

      (1)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电话:4000-466-788

      联系人:张巍婧

      传真:021-62990063

      网址:http://www.91fund.com.cn/

      (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法定代表人:杨懿

      客服电话:400-166-1188

      联系人:张燕

      传真:010-58325300

      网址:http://www.jrj.com.cn/

      (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徐昳绯

      网址:http://www.fund123.cn/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栋1楼

      法定代表人:徐岱

      电话:021-60168300

      传真:021-65015073

      联系人:邓若轶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联系人:安冬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合伙人:边卓群

      电话:021-22284252

      传真:021-22280314

      联系人:濮晓达

      经办注册会计师:边卓群 濮晓达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