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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5-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45版)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审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三)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

      2、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情况

      ■

      (四)管理层对公司近三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资产总额稳步增长,2012年至2014年资产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6.18%。资产总额的增长主要来源于公司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的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46.55%、40.25%和45.40%,公司的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等组成。

      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3.01%、95.18%和97.46%。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1)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处于合理水平

      由于公司处于高速增长时期,对于资金的需求较为强烈,融资渠道限于银行借款,因此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但仍处于合理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88、1.79和1.45,速动比率分别为1.31、1.63、1.31和1.04。

      报告期内,公司货款回笼情况良好,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维持在合理水平,公司资产具有较好的流动性。

      2)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较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73.20万元、2,731.96万元和3,891.34万元,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值,公司将日常生产经营转化为现金收入的能力较强。

      3)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8,005.69万元、7,829.03万元和8,444.84万元,各年度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反映了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与偿债能力。

      4)公司利息保障倍数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9.71、22.45和18.32,公司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2、盈利能力分析

      (1)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7%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2)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3)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1.11、1.07和1.08,现金流入正常,具有较强的销售回款能力;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之比分别为1.01、1.01和0.98,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相匹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当期净利润的0.68倍、0.53倍和0.74倍。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好,保障了公司经营性负债的偿还与营运资金的投入;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库存增加,以及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略低于当期净利润。

      公司目前现金流量能够有效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债务及时偿还,为营造健康而稳定的公司财务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尚不能完全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亟待拓宽外部融资渠道。

      4、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面对我国包装行业的巨大市场空间与持续发展机遇,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包装服务一体化企业之一,如能通过本次发行筹集到发展所需资金,将扩大公司规模化优势,提高生产、研发、服务能力,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提高。

      5、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期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规模、销售价格、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国家产业及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根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的订单数量及商务谈判情况,本公司预计,201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为0%~30%,净利润增幅为0至10%。

      (五)股利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行如下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可以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最近三年实际分配股利情况

      (1)公司2012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规定,公司注重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主要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但2013年公司拟进行如下投资计划:

      1)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于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的自有土地上新建厂房17,000平方米,工程概算2,500万元,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根据厂房建设计划,2013年拟投资1,500万元。

      2)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于2013年在重庆市璧山工业园区购买土地约80亩,总价约为3,600万元,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上述投资计划合计约5,100万元,超过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10%,属于公司的重大投资计划。

      为保证公司上述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日常经营,并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各股东的长期利益考虑,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暂不向股东进行分配。

      (2)公司2013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80,000.00元。

      (3)公司2014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向股东进行分配。

      3、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为了保证上市前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为股东提供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实际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该年度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

      3)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预计支出累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投资事项。)

      (4)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未来三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

      公司发放分红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6)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如果公司当年以现金股利方式分配的利润已经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股利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以上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

      (7)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总经理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公司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7)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8)利润分配调整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根据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等确需调整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4、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成功,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六)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七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无锡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新通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上海新通联包装服务有限公司、芜湖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武汉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无参股子公司。

      1、无锡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无锡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15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213000077376,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实收资本为500万元,住所为无锡市新区硕放东安路A42号,法定代表人为曹文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纸箱、木托盘的制造、销售;木箱、纸箱及相关原料的销售;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经许可后方可经营;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无锡新通联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上海新通联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新通联包装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8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113000777407,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万元,住所为宝山区长临路969号301室-3,法定代表人为曹文洁。

      经营范围:包装服务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包装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上海包装服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3、上海新通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新通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23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112000965242,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实收资本为5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2005弄58号,法定代表人为曹文洁。

      经营范围:木包装制品组装、销售,包装制品、包装材料、木制品、纸制品、塑料制品的销售,在包装制品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上海包装制品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4、芜湖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芜湖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14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40200000113981,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万元,住所为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东四大道北侧,法定代表人为曹文洁。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木制品、纸制品、塑料制品的包装箱,木制品、纸制品、塑料制品的加工及相关原料的零售、批发(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芜湖新通联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5、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6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205000170839,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实收资本为5,000万元,住所为锡山区鹅湖镇科技路,法定代表人为曹文洁。

      经营范围:木制包装箱、纸制包装箱的加工(不含印刷);木制品、纸制品、塑料制品的批发与零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无锡包装制品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6、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10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00227000033803,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实收资本为300万元,住所为重庆市璧山县璧城街道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曹文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纸质包装制品、木质包装制品、塑料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重庆新通联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7、武汉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武汉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26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20115000085038,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住所为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向阳村线束总成制造基地1栋1-3层,法定代表人为曹文洁。

      经营范围:纸包装制品的生产、批发与零售;木材、塑料制品批发、销售;包装服务技术开发、转让、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

      武汉新通联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无锡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于2012年3月9日对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同意建设的《审批意见》,该《审批意见》无文号

      2、实际募集资金数额超出募投项目需求或不足时的安排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投资的实际需要,用自有资金或者银行贷款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置换已投入的自有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所需资金,则超过部分补充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若募集资金不足项目需求,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可以对募投项目及其具体资金使用计划等具体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3、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投资总额及未来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第一年指项目开始建设之日起至其后第12个月的期间,第二年以此类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金融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从而保证高效使用募集资金以及有效控制募集资金安全。

      二、募集资金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1、我国瓦楞包装行业处于黄金发展期,发展环境优越

      基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目标和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国家非常重视发展循环经济、保护及改善环境,通过颁布多项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制度来提倡和鼓励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包装。国家相继颁布的各项支持性产业政策,不仅为我国包装产业的发展指明了发展思路和方向,也为我国包装工业向绿色、环境友好型产业结构的发展创造了优越的政策环境。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内制造业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是我国企业的产品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另一方面是全球跨国企业纷纷来国内抢占全球最大、最具潜力的消费市场,这使得我国迅速成为世界制造中心。许多国际知名大型跨国企业,包括众多世界500强企业纷纷在中国建立生产基地和全球采购平台。作为制造工业链中的重要配套环节,包装行业近年来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

      2、国民经济和相关下游行业的发展为瓦楞包装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我国宏观经济近十年来保持了快速增长,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的2009年和2010年,依然保持了9.2%和10.3%的增长速度。2010年,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中心。201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6.88万亿元,实际增长率为7.7%,保持了稳定的快速增长。得益于整个宏观经济健康、稳定、快速的发展,国民经济中绝大部分行业均取得了飞跃式发展,包括电子信息、微型计算机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家电制造、机械与电气设备制造、汽车制造、医药、日用消费、食品饮料等行业在内的众多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为我国包装工业的快速增长起到了巨大的带动作用。近年来,国务院陆续发布了《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行业振兴规划,大大促进了这些行业的发展,带动了这些瓦楞包装主要应用行业对瓦楞包装产品需求的增长。随着我国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以及我国宏观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未来这些下游行业仍将继续带动包装行业在经营模式、产品结构、技术研发、生产制造等环节取得更大的发展,同时也将为瓦楞包装行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3、本次募投项目目标市场地区经济发达,下游行业为瓦楞包装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需求空间

      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产品目标销售市场主要在长三角地区的江苏省和上海市。江苏省和上海市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经济总量位列我国各省份、自治区前列。2012年,江苏省和上海市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到54,058.22亿元和20,181.72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0.1%和7.5%,经济增长保持较快速度,其中两省市工业总产值在2012年分别达到120,124.91亿元和33,186.41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1.56%和-1.92%,两省市优越的经济发展环境为瓦楞包装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已经迅速成为世界制造中心,江苏省和上海市受益于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依托长三角地区及周边地区经济繁荣发展,已经成为我国主要的工业制造中心,同时也是我国主要进出口贸易口岸地区。许多国际知名大型跨国企业,包括众多世界500强企业纷纷在两省市建立生产基地和全球采购平台。作为制造工业链中的重要配套环节,瓦楞包装行业近年来得益于此,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而轻型和重型瓦楞包装广泛应用于众多工业产品外包装、进出口贸易、物流运输,也将受益于两省市做为我国主要制造中心和主要贸易口岸的优势地位。而且近年来随着国家相继颁布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行业的产业振兴规划,瓦楞包装主要下游应用行业保持了较好的发展趋势,为轻型和重型瓦楞包装产品提供了巨大的需求空间。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包装行业,包装行业的下游涉及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包括电子信息、微型计算机制造、通讯、机械与电气设备制造、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食品饮料、医疗设备与制药以及日用化工等。包装行业的供需状况与下游行业的需求态势紧密相关,受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和国民经济增长幅度的影响,公司下游众多行业内企业的订单量和开工率呈现一定的波动性,从而可能会对公司包装产品及服务的需求造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包装行业规模以上生产企业超过4,000家,绝大多数为中小型企业。虽然经过20余年发展,行业内已出现一批具备一定规模、技术先进的生产企业,但从整体看,包装行业集中度仍然很低,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同时,我国作为最具发展潜力的包装市场,越来越多的外资包装生产企业进入中国市场,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若公司不能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变化,并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客户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实力,未来将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三)行业经营环境变化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近年来,包装工业产值保持快速增长,行业产能不断扩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包装行业企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公司未来将面临竞争更加激烈的行业经营环境。在“整体包装解决方案”服务模式下的包装产业链中,公司与下游客户建立了长期、互信的稳定合作关系,稳定、强大的客户资源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尽管如此,下游客户对于自身整体成本控制较为严格,公司存在改进技艺、提高生产效率以降低成本的压力。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满足客户需求,持续开发、研发新产品并降低生产成本,将会对公司业务拓展乃至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存在一定的业绩下滑风险。

      (四)财务风险

      1、负债结构不尽合理风险

      公司包装一体化经营模式需要占用大量营运资金,目前主要依靠股东投入、利润滚存所积累的自有资金以及供应商提供的短期信用。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等指标均处于合理水平,不存在重大的偿债风险。但从负债结构看,公司的负债大部分为流动负债,同时业务的快速增长也促使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进一步增加,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10,975.14万元、13,116.10万元和18,969.25万元,分别占当期负债总额的93.01%、95.18%和97.46%,公司负债结构不尽合理。倘若公司对客户的销售和资金流转发生不利变化,销售货款不能及时回收,将可能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151.38万元、9,781.17万元和11,537.26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2.21%、23.21%和22.42%。近年来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管理,在新客户开拓过程中注重销售回款,并争取缩短现有客户收款期,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92次、4.70次和4.83次。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际和国内知名企业,报告期内该等客户均能够及时支付货款。2014年12月末公司账龄小于90天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94.18%。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情况良好,应收账款账龄较短,且公司主要客户规模较大、信誉度较高,但倘若某些客户因经营出现问题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回收货款,将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

      3、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较低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如下:

      ■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稍低。公司99%以上的应收账款均为1年以内,公司主要客户均为行业内知名公司,信誉良好,发生坏账可能性较小;而对于具有相对较高风险的2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公司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核销的应收账款分别为0.91万元、13.15万元和3.59万元,占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0.01%、0.13%和0.03%,远低于2%的计提比例,公司目前实行的坏账计提政策谨慎、合理,且具有连续性。但由于公司短期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相对较低,如果出现较大金额坏账而当期坏账准备无法覆盖,将影响公司的净利润。

      4、存货可能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余额分别为2,783.94万元、6,209.48万元和7,848.72万元。公司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以及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上涨所致。随着未来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张,公司的存货可能进一步增加,在原材料价格存在较大波动的情况下,公司的存货存在一定的跌价风险。

      5、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9.57%、24.14%和20.12%。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27,255.84万元,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为25,303.10万元,发行后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预计短期内难以实现收益,如公司净利润不能同步增长,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6、产品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研发设计水平较高,生产工艺与质量控制能力较强,产品质量稳定,产品毛利率在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25%、26.90%和24.78%,但由于包装行业技术进步较快,市场需求差异化较大,公司每年销售的包装产品结构会有所变化,而不同种类产品的生产过程及生产成本不同,其价格与毛利率水平差异较大。因此,随着公司包装产品的结构变化及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也随之波动。

      (五)经营风险

      1、包装一体化的JIT供货模式风险

      公司实施包装一体化经营模式,目前主要服务对象为世界500 强企业。成为该等客户的包装服务供应商需通过一系列严格的检验,供应商能否及时提供包装产品与服务、随时满足客户的弹性需求是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倘若公司因管理疏漏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及时为客户提供产品与服务,将有可能失去供应商资格。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瓦楞纸板和速生商用木材。报告期内,瓦楞纸板和速生商用木材采购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的算术平均数分别为28.67%和62.97%。若公司无法扩大销售规模及提升产品附加值,未来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将影响公司产品的毛利率进而影响公司利润。

      3、安全生产风险

      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为易燃物,如操作不当或设备老化失修,可能发生火灾、工伤等安全事故,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并可能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尽管公司配备有较完备的安全设施,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事故预警处理机制,技术水平比较先进,但仍然存在因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自然灾害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4、租赁生产厂房的风险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生产厂房主要通过租赁取得,公司及各子公司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53,902.19平方米。同时,公司拟在子公司无锡新通联租赁的厂房内建设本次募投项目之一“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该厂房租赁期为200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14日,无锡新通联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如果租赁期满后由于租金上涨或其他因素导致无法续租,则公司需将现有位于该经营场所的生产经营设施迁往其他经营场所,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搬迁当期的经营业绩。

      (六)汇率风险

      公司于2010年12月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开始直接出口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4%、6.91%和9.50%。同时,公司为了响应国家节材代木的号召,积极拓展国外速生商用木材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进口速生商用木材占当期速生商用木材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53.08%、55.02%和65.28%。如果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风险。

      (七)大股东控制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文洁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发行前合计83.39%的股份。公司虽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包括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力求在制度安排上防范实际控制人操控公司现象的发生,且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也未发生过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但曹文洁仍有能力通过在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施加影响或者实施其他控制。

      (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曹文洁、股东曹立峰及其关联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报告期各期末,控股股东曹文洁、股东曹立峰及其关联方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11年6月底,公司已完全规范了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同时,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中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往来作了严格的规定,以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如果公司未来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将可能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风险。

      (九)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向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和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项目建成以后将大大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缓解现有产能不足的问题,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力。虽然项目经过了严密的可行性论证和市场预测,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进度、产品市场开拓能否顺利进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同时,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增加11,502.80万元,增加固定资产年折旧约903.02万元。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则公司存在因为固定资产的大幅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十)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包装一体化经营模式的有效开展及绿色、环保包装材料的推广为公司赢得大量优质高端客户,使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包装一体化经营模式和绿色、环保包装材料的持续开发需要技术、管理、营销、物流、计算机应用等多方面的人才,经过公司的持续引进和长期培养,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人员已经成为推动公司发展的关键力量。虽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和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激励机制,但是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完善各项用人制度和激励机制,将可能导致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十一)业务快速发展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本次股票发行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使得公司总体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这要求公司在战略规划、制度建设、组织设置、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根据需要随时调整,需要继续完善管理体系和制度、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并加强执行力度。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合理构建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管理体制、或未能很好把握调整时机、或相应职位管理人员的选任失误,都将可能阻碍公司业务的正常推进或错失发展机遇,从而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十二)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除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包括利率政策在内的国家宏观政策、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5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1、借款合同

      单位:万元

      ■

      2、长期合作协议

      (1)采购商品/接受服务合同

      ■

      注:上述采购商品/接受服务合同均为框架性协议,无具体合同金额

      (2)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合同

      ■

      注:上述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合同均为框架性协议,无具体合同金额

      3、其他合同

      (1)2013年4月28日,重庆新通联与璧山县人民政府签署了《璧山县工业项目投资合同》,并于2013年5月28日签署了补充合同。约定乙方在重庆璧山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笔电包装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2.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9亿元、土建投资不低于1.3亿元),总建筑面积约64,000平方米。

      (2)2013年4月23日,无锡包装制品与江苏诚达建筑有限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江苏诚达建筑有限公司承包建设无锡包装制品的“纸包装制品、木包装制品项目施工工程包工程”,合同价款为2,262万元。

      (3)2013年10月15日,公司与上海恒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由上海恒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包建设公司新建办公房项目,合同价款为3,687.86万元。

      (4)2013年12月30日,公司与美商马贵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美商马贵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一套马贵瓦楞纸板生产线干部系统(型号:P-86638-E-1),合同总价121万美元。

      (5)2014年1月24日,公司与博凯机械(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了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博凯机械(上海)有限公司采购一套瓦楞纸机械设备,合同总价2,100万元。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具有较大影响的诉讼和仲裁事项

      2013年12月26日,公司与上海烨博实业有限公司就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2988号C幢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上海烨博实业有限公司将约3,800平方米的C幢厂房(以下称“租赁物”)出租给公司用于仓储。租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1,109,600元,分四期支付,每三月支付一次。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承租保证金92,466元,每月物业管理费为5,700元。

      2014年5月25日,公司因无法正常使用该租赁物而搬离,并于2014年5月30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

      2014年9月15日,上海烨博实业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公司不当使用租赁物,请求其支付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合计524,500元,其中,损害赔偿金154,500元,维修费350,000元,诉讼代理费20,000元,诉讼费由公司承担。

      2014年10月9日,公司认为租赁物质量瑕疵无法满足正常仓储使用要求,因而提出反诉,请求:(1)解除厂房租赁合同;(2)上海烨博实业有限公司返还发行人预付的2014年6月租金、承租保证金共计184,932.67元及其利息;(3)上海烨博实业有限公司返还公司预付的物业管理费5,700元及其利息;(4)上海烨博实业有限公司赔偿发行人搬迁损失21,090元;(5)由法院在10-30%范围内酌定降低租赁合同的月租金标准(包括租赁钢板多支出的费用)。

      2014年10月21日,本案正式开庭审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尚未审结。

      除上述诉讼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未决重大诉讼或未决仲裁事项。

      (五)刑事诉讼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时间安排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以下文件将存放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备投资者查阅: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三、查阅地点、电话、联系人

      发行人: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永和路118弄15号

      电话:021-36535008

      联系人:徐宏菁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电话:010-59026702

      联系人:田文涛、毛传武、张毅、滕树形、陈晨、单晓蔚、卢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