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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47版)

      ■

      注1:第41-66项房产因铜陵广信搬迁处于固定资产处置清理阶段。

      注2: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原值为7,073.81万元。

      4、房产租赁情况

      本公司销售部上海办事处所需的办公用房系向自然人李宏、李文博租赁使用。公司与李宏、李文博签订了《房屋租赁续签合同》,约定公司续租其位于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1601室的房屋,建筑面积为272.97平方米,续租期限自2014年11月29日至2016年11月28日,月租金为人民币2.85万元。

      (二)无形资产

      1、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获得6项商标。公司所拥有的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商标无权属纠纷和他项权利,商标权作为无形资产均未入账。

      2、专利

      本公司及子公司通过申请方式取得且目前仍在保护期的专利有110项。具体如下表所示。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均未入账,无他项权利。

      ■

      ■

      3、土地使用权

      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出让或接受股东投资方式共取得工业用途的土地使用权51宗,均为厂房、办公楼等生产经营场所占用土地,面积共计2,095,573.13平方米。截至2014年12月31日,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21,615.75万元,土地使用权明细如下:

      ■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一)同业竞争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信控股、实际控制人黄金祥、赵启荣夫妇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经营范围情况如下表:

      ■

      注:报告期内,广信控股曾经控制的子公司。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避免同业竞争而出具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广信控股于2011年1月10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确认及保证目前与股份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经营范围所含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以避免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2)本公司在控股股份公司期间,将不对任何与股份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

      (3)本公司保证将不利用对股份公司的控股关系进行损害或可能损害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本公司将不利用对股份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股份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4)本公司保证将赔偿股份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金祥、赵启荣夫妇于2011年1月10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确认及保证目前与股份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经营范围所含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以避免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2)本人保证将努力促使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投资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3)本人保证将不利用对股份公司的控股关系进行损害或可能损害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本人将不利用对股份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股份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4)本人保证将赔偿股份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公司向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务的关联自然人支付薪酬,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八节、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及兼职情况”。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出具的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2010年抵字第27号、2010年抵字第28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最保字2011010035号、2012010039号、201303019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履行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关联方提供担保。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的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4、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公允性评价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前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从2012年1月1日至今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允、合理,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内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

      

      附表:

      ■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广信控股,现持有本公司69.22%的股份。广信控股成立于2007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为12,500万元,其中:黄金祥出资8,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赵启荣出资3,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黄金祥与赵启荣系夫妻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金祥、赵启荣夫妇,黄金祥、赵启荣夫妇合计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信控股100%的股权,此外黄金祥还持有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广信投资66.91%的股权,黄金祥、赵启荣夫妇通过广信控股和广信投资间接控制本公司80.56%的股份。黄金祥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九、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

      (五)主要财务指标

      ■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受国内外经济景气度下降、行业竞争加剧及铜陵广信搬迁因素影响,201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及各项利润指标均略有下降。公司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0,878.09万元,较2012年度下降3.70%;实现净利润15,630.26万元,较2012年度下降1.95%。同时,公司通过加快东至广信建设、大力开发新产品,积极应对内外各项不利因素,仍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实现营业毛利26,612.70万元,较上年上涨5.45%。

      2014年,随着公司主要产品市场竞争形势的好转以及东至广信草甘膦项目的投产,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429.59万元,较前期增长33.62%;实现营业毛利28,753.76万元,较前期增长8.05%。同时,受东至广信投产后期间费用增长1,451.21万元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24.76万元等因素影响,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较前期降低5.99%、2.1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96%、99.98%及99.98%。公司营业收入基本与主业相关,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少量原材料及配件对外销售所实现的收入,其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

      报告期内,多菌灵、甲基硫菌灵、敌草隆、氨基甲酸甲酯及异氰酸酯为公司的主导产品,近三年其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7.45%、97.47%及77.61%,构成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其中,多菌灵是公司的传统优势产品,报告期内,其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保持在40%以上,通过持续的技术改进,公司多菌灵产品生产工艺及产品品质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DAP+HAP两项重要指标优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的标准,推动公司得以成功进入欧美高端市场;甲基硫菌灵、敌草隆、氨基甲酸甲酯及异氰酸酯为公司利用光气资源优势开发的新产品,该类产品在国内仅有少数几家企业可以实现规模化生产,同时由于该类产品在国内尚处于市场推广阶段,因而面临较好的市场前景;2014年东至广信草甘膦项目投产,当年实现销售收入15,672.13万元;公司其他精细化工产品主要为对外销售的邻苯二胺、氯甲酸甲酯等中间体,草甘膦、多菌灵的副产品以及向其他公司提供的受托通光加工服务,随着东至广信2014年度邻苯二胺项目、草甘膦项目的建成投产,该年度公司本部分销售收入较前期增长幅度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25,235.57万元、26,609.80万元及28,742.2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以多菌灵、甲基硫菌灵及敌草隆等为代表的核心农药及精细化工中间体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了较高的综合毛利率水平,分别为26.75%、29.29%及23.68%,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光气类产品对企业的生产资质、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因而本行业整体毛利率较高。

      2、发行人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逐年增长,主要系随着公司东至广信、蔡家山光气基地建设的顺利推进,公司以固定资产为代表的非流动资产及应收账款、存货为代表的流动资产保持稳步增长所致。从资产结构来看,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加大投入,东至广信及蔡家山光气基地建设投入较大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5.52%、34.90%及32.54%,总体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为应对市场需求,公司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提升生产能力,近三年累计资本性支出达56,913.49万元,但同时由于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公司目前仍保持较为合理的负债规模及稳健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从根本上保证了公司的总体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20、1.05及1.16,速动比率分别为0.98、0.86及0.79,报告期内呈下降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扩大及东至广信的投产,公司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的期末余额呈上升趋势所致。由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同时现金储备较为充裕,公司仍呈现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0.24、5.32及5.01,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39、5.17及4.44,总体保持稳定并保持在较高水平,显示出公司具有较高的资产运营效率,资产周转状况良好。 2013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对部分核心客户的销售收入增加,同时自2012年10月起对其账期进行延长,导致公司2012年末、201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均较前期增幅较大所致。

      3、发行人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

      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与实现的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实现的净利润保持着较好的匹配关系,说明公司主营业务在具有较高的获利能力的同时保持着良好的盈利质量(即获取现金的能力),为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和规模扩张提供了良好的资金流支持。

      投资性现金净流量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系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投入资金建设厂房和生产线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广德蔡家山光气基地及东至广信建设,前述工程导致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分别为19,848.75万元、20,887.19万元及16,177.55万元。

      筹资性现金净流量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融资性现金流入与流出。

      4、资本性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9,848.75万元、20,887.19万元及16,177.55万元,累计支出达56,913.49万元,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东至广信及蔡家山光气基地建设资金支出。随着公司主营产品产能利用率基本饱和,通过实施新生产基地建设,可以根据市场的需要,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和业务规模。

      5、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公司的主营业务紧紧围绕着农药产品和精细化工中间体,借助于技术优势、质量优势和成本优势,逐步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行业地位较高,主营业务突出。

      农业生产对于人类生存是必不可少的,农业生产离不开农药。日益增长的人口、不断减少的耕地和生物能源应用的扩大都使得农药的需求持续增长。公司是国内多菌灵产品的主导生产厂家之一,DAP/HAP两项重要指标优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标准,因此杀菌剂需求的持续增长,将为公司提供广阔的发展前景。

      公司是国内较大的以光气作为原料的农药生产企业,积累了多年的光气生产经验,掌握了先进可靠的光气合成技术,光气质量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有效保证了光气延伸产品的高品质和高收率。

      公司拥有两个光气生产基地的农药企业,光气资源优势明显。公司拥有完整的产业链,涵盖了从光气、中间体产品、原药及制剂的各个生产环节。完整的产业链不但有利于公司各个产业实现资源共享,降低成本,更重要的是在新产品开发、质量保障方面可发挥优势,并实现核心技术的保密。

      6、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相应期间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92%、10.85%及3.91%,表明公司较高的盈利水平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公司盈利不存在对非经常性损益的重大依赖。

      (七)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股利分配形式包括现金和股份。近三年,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5、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比例、期间:

      ①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②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④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该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公司拟发行证券、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募集或发行、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等信息。

      (8)公司可以依法发行优先股、回购股份。

      公司在其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下(亏损公司除外)可以回购股份。

      (9)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广大中小投资者以及机构投资者主动参与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引导作用。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股利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上市后三年的股利分配进行了规划。

      (八)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发行人目前拥有二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安徽广信集团铜陵化工有限公司和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

      1、安徽广信集团铜陵化工有限公司

      安徽广信集团铜陵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14日,在铜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册号为340721000007554,住所为安徽省铜陵县金城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郑大治,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实收资本为7,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邻苯二胺,光气及光气产品、多菌灵、异丙隆、甲基硫菌灵、草甘膦、敌草隆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涉及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铜陵广信资产总额为60,306.54万元,净资产35,227.18万元,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255.2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华普所审计)。

      2、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

      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日,在东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册号为341721000012799,住所为池州市东至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陈永贵,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氯化苯、对硝基氯化苯、邻硝基氯化苯、间硝基氯化苯、硝基氯苯混合油、邻苯二胺、大苏打、氯化铵、光气及光气系列产品(氯甲酸甲酯、多菌灵、3,4二氯苯基异氰酸酯、盐酸、氰胺基甲酸甲酯)、草甘膦原药、三氯化磷、硫酸、亚磷酸二甲酯、氯甲烷、甲缩醛、亚磷酸二甲酯残液、氯化钠、草甘膦异丙胺盐,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东至广信资产总额为81,948.76万元,净资产24,070.88万元,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2,135.0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华普所审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1、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14,118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70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2、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由董事会负责实施。用于以下四个项目: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均已经宣城市广德县发改委备案,安全生产取得宣城市广德县安监局许可同意,项目环境影响及保护情况已取得宣城市环境保护局和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同意:

      ■

      2012年4月19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关于对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核查情况的函》(环控函[2012]398号),认定公司上述拟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均已通过环保部门批复。

      3、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首先置换已提前投入的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少于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解决。

      4、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认真、详尽和严格的论证,一致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适应公司发展和运营需要,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整体技术水平,进而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的技术水平

      ■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农药生产企业1,800多家,基本上以生产仿制农药产品为主,整体规模不大,以价格竞争为主要竞争策略,市场集中度较低。同时,基于对我国农药市场长期看好的预期,国际农药行业巨头进入国内市场,导致行业竞争日趋加剧。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和装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产品质量和收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因而具有较高的毛利率。较高的毛利率将吸引潜在进入者加大对相关工艺技术的研发投入,实现技术突破,进入市场,从而加剧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导致主要产品价格下跌、毛利率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依赖国际市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50,055.11万元及49,459.18万元及43,972.94万元,分别占各期营业收入的53.07%、54.43%及36.22%;同时,公司还有部分产品通过境内贸易公司实现海外销售。因此,若主要海外市场的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动,将可能会导致客户流失、结算周期延长等风险,从而对公司的境外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三)销售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38.61%、49.19%及28.38%。较高的客户集中度符合目前国内农药行业的特点及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利润来源,但同时也导致公司存在依赖重要客户的风险。尽管公司与各客户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企业,经营与财务状况良好,但若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其改变采购对象,将影响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有邻硝基氯化苯、液氨、焦炭、液氯、石灰氮等化工原料,以上原料主要由国内供应。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80%左右,因此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拥有较强的成本转移能力和基于规模优势的原材料采购议价能力,能够基本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但未来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原材料采购将占用更多的资金,从而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同时,如果原材料价格持续上升,还会增大产品销售成本的基数,从而可能引致公司毛利率指标下降。

      (五)安全生产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农药原药及制剂、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生产销售,部分原料、半成品或产成品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质。公司致力于研究选择先进的工艺路线、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先进的控制系统,提高系统运行的安全系数,此外,公司还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将安全管理落实到每一个细节。公司拥有完善的安全设施和管理措施,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很小,但不排除因设备及工艺不完善、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和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的可能,从而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并可能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六)环境保护风险

      本公司属于农药行业,农药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废和噪音。公司一直十分注重环境保护,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具有完善的环保设施和管理措施。近年来公司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保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虽然公司目前拥有完善的环保设施和管理措施,但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若环境保护不力,造成水体污染和大气污染等环境污染事故,存在被监管机关处罚的风险。另一方面,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趋严格,存在加大公司环保成本,进而影响公司经营效益的风险。

      (七)子公司铜陵广信搬迁风险

      为支持铜陵县人民政府关于产业、土地调整的规划,公司子公司铜陵广信实施整体搬迁。铜陵广信搬迁采取先建厂再搬迁的策略,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东至广信,通过新建多菌灵、邻苯二胺、草甘膦生产线以承接铜陵广信产能。目前,铜陵广信已正式停产,相关资产已进入拆除及后续处理阶段;东至广信多菌灵、邻苯二胺、草甘膦一期生产线均已投产。本次搬迁完成后,由于土地使用权摊销及固定资产折旧等固定成本上升,若东至广信在后续的生产过程中未能达到预期,将会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八)汇率风险

      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以来,人民币总体呈升值趋势,给出口型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近三年公司直接出口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以美元报价和结算,汇率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汇率波动对本公司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汇率波动将导致本公司出现汇兑损益,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汇兑净损失分别为86.83万元、753.52万元及5.57万元;第二,人民币升值的趋势将影响公司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以外币标价的公司产品价格将上升,导致消费者相应减少需求,从而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

      (九)出口退税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因出口退税政策确认的应收退税款及免抵税款情况如下:

      ■

      为防范出口退税政策变动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不断加强内部生产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及成品率;并通过对各个生产经营环节的严格监管,合理控制生产成本。此外,随着生产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对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及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均有所增强。但若国家在未来降低出口退税率,或者取消出口退税政策,则公司确认的应收退税款及免抵税款会相应减少并增加公司的营业成本,进而影响公司的利润总额。

      (十)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动风险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文件《关于公布安徽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科高[2014]43号),发行人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人2014年度至2016年度将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公司未来不再符合或不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则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上升至25%,并将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十一)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0,694.84万元、21,422.72万元及24,078.14万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0.24次/年、5.32次/年及5.01次/年。报告期内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都在95%以上。虽然公司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和较强的实力,公司与他们有多年合作关系,货款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很小,且公司历来重视货款清收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催收、回款制度。但如果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或客户信用发生变化,则存在应收账款坏账金额增加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产生负面影响。

      (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风险

      公司基于目前国内市场环境、产品发展趋势、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审慎的进行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并在决策过程中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实施做了充分准备。但竞争对手的发展、产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动以及原材料采购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开拓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敌草隆、异氰酸酯、甲基硫菌灵分别新增产能8,000吨/年、3,000吨/年、10,000吨/年。相对于公司现有生产规模而言,产能增幅较大,对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市场开拓跟不上产能扩张的进度,新接订单不足,将导致设备闲置,从而降低资产周转能力,影响收入和利润的提升,严重时可能导致利润下滑。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实施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年折旧2,757.14万元,相当于2014年公司利润总额17,558.41万元的15.70%。因此,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完成后,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可能在很大程度上侵蚀公司利润。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较大幅度增长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十三)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黄金祥、赵启荣夫妇通过广信控股和广信投资间接控制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80.56%,本次发行后,黄金祥、赵启荣夫妇控制的股份比例最低降至55.82%,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独立董事工作条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公司的运作,减少了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的风险,但实际控制人仍可以凭借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十四)东至广信不能取得光气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的风险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建设和生产特别许可审批》规定,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需经省级禁化武办成立考核专家组考核合格后报国家禁化武办,国家禁化武审查通过后颁发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2015年3月25日,东至广信光气生产项目通过安徽省禁化武办成立的考核专家组的现场考核;2015年4月8日,工信部网站对东至广信光气项目领取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4日。截至目前,东至广信光气生产项目领取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公示期已结束,虽然东至广信光气项目的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正在履行最后审批程序,但仍存在不能最终取得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的风险,如果东至广信光气项目不能取得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将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十五)进口商无法取得或无法及时取得农药来源地登记的风险

      公司农药产品出口的国家和地区主要包括巴西、美国、东南亚、澳大利亚及印度等,这些国家均有自己的农药登记管理制度。目前公司出口农药产品均采取来源地登记方式,即:由进口商作为登记申请人和登记证持有人,公司作为产品供应商向进口商提供与产品有关的基础技术资料,进口商在当地申请农药来源地登记,登记完成后,进口商方能从发行人处进口已经来源地登记的农药产品。

      由于农药产品直接涉及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重要方面,各国对农药登记审核均较为严格,发行人凭借优良产品指标已出口巴西、美国等重要农药使用国家,但仍存在新开发的潜在客户无法取得或无法及时取得农药来源地登记证的风险,从而影响发行人的国际市场的开拓,对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1、重大合同

      本公司正在执行的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采购合同共计6份。

      本公司正在执行的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共计12份。

      本公司正在执行的搬迁合同共计1份。

      2、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发行人涉及的诉讼事项

      截至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2、发行人控股股东涉及的诉讼事项

      2010年7月1日,江西电化乐丰化工有限公司因安徽广信广乐化工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案将广信控股起诉至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投资合作合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类损失和费用等共计7,287,000.77元。广信控股于2010年8月12日向法院提出反诉,诉请法院解除双方签订的《投资合作合同书》、依法对安徽广信广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核定清资、判令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投资款、垫付款等各项损失600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案尚在审理当中。

      除上述诉讼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没有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没有涉及刑事诉讼情况。

      截止目前,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已披露的上述重要事项外,无其他重要事项发生。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第七节 附录和备查文件

      1、招股意向书全文、备查文件和附件可到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查阅。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