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艾派克 公告编号:2015-037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有效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2015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15:00至2015年4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前山明珠北路63号04栋6楼A区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汪东颖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64,428,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070%。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52,868,1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72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1,560,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47%。
4、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8,036,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7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效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6,475,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30%;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1,560,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47%。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64,428,7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036,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64,428,7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036,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64,428,7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036,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64,428,7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036,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64,428,7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036,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64,428,7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036,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64,428,7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036,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64,428,7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036,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关联股东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效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9,006,1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0000%,回避表决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5,422,5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036,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2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64,428,7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036,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64,428,7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036,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刘纯斌先生、谢石松先生、邹雪城先生推举独立董事邹雪城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201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14年度各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次数、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简述。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15年4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 强、潘渝嘉
3、结论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