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29版)
一、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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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的说明
1、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资本公积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等四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其中年初长期股权投资减少130,227,619.88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120,142,136.61元、资本公积减少7,564,112.45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2,521,370.82元。
2、公司原对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后由于持股比例下降变成不具有重大影响,公司对剩余股权投资在丧失重大影响之日的可回收金额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提了减值准备10,085,483.27元,并相应冲减了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资本公积7,564,112.45元和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521,370.82元。
上述变更不影响本年及上年同期损益。
二、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本公司对于不属于“一揽子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追溯调整,影响年初资本公积减少38,737,348.55元、年初未分配利润增加38,737,348.55元。上述变更不影响本年及上年同期损益。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本公司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和列报做出了调整,将原资本公积中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予以调整。本公司将原在资本公积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年初金额-2,477,003.36元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列报。
3、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本公司对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列报进行调整,将合并报表中“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年初数-51,951,589.29元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列报。
4、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本公司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的列报进行调整,将合并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年初数289,435,097.96元调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85,260,000.00元及衍生金融资产104,175,097.96元;将交易性金融负债年初数2,131,066,415.03元调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069,196,607.00元及衍生金融负债61,869,808.03元。
5、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本公司对其他非流动负债的列报进行调整,将合并报表中“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年初数2,082,919.68元调整至“递延收益”列报。
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14年年初数的影响
1、追溯调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2014年年初数(已考虑新会计准则影响后的年初数)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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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追溯调整对合并利润表上年同期数(已考虑新会计准则影响后的上年同期数)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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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说明
2014年12月,本公司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摘牌受让厦门美岁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岁商业”)100%股权。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为美岁商业的实际控制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净资产的入账价值与企业合并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项目或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对比较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同时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对二〇一四年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及二〇一三年度同期损益进行了追溯调整,2014年年初资产总额增加243,340,831.99元,负债总额增加219,374,716.01元,股东权益增加23,966,115.9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增加23,966,115.98元;2013年度净利润减少3,071,837.2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3,071,837.21元。
附件二: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正和,男,中共党员,1955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职称。曾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文明办主任,品牌管理部总经理,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蔡晓川,男,1971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在读研究生。曾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厦门海沧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宝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天竺山旅游风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公告编号:2015-24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5日
●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国贸大厦1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5日
至201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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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五年度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二〇一五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披露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5-22号、2015-23号公告。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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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15年5月12日8:30-12:00和14:00-17:30。
(三)登记地点:厦门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联系方式:
电话:0592-5898677、5898595
传真:0592-5160280
联系人:石慧、白伊莎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附件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五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二〇一五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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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方式请参考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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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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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5-25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二〇一五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五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二〇一五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事宜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二〇一五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55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5-26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26号文)核准,于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实施配股,实际配售数量33,363.4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4.1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045.63万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33,363.41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04,682.22万元。
截至2014年7月8日止,募集资金138,045.63万元已全部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账号为4100020429200107071人民币募集资金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4)第350ZA011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138,045.63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供应链管理业务(原流通整合业务)运营资金,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3年11月27日经公司二〇一三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014年7月8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或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将138,045.63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供应链管理业务运营资金,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认真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致同专字(2015)第350ZA0125号《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厦门国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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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5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5-27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或“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四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的额度内,使用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决策及实施事项。
一、投资概况
1、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
2、投资范围:可投资于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债券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等。
3、投资额度: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本次投资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公司设立专门的理财小组负责理财产品的分析、评估建议及执行跟踪,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授权和管控体系,能够审慎进行决策和审批。投资期间,理财小组负责分析、跟踪有关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临时性资金沉淀为公司经营的行业特点,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五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书。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