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5-008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现场设在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五楼会议室,会议由副董事长陈金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5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林聪颖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张景淳先生出席及表决,独立董事王茁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薛祖云先生出席及表决。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 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574,637,1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本次实际分配的利润共计574,637,15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97,184,285.0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且对公司业务流程等比较了解,为了保障2015年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
1、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收费标准授权经营管理层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2、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收费标准授权经营管理层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办理银行授信申请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运营需要,公司拟与各金融机构签署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银行授信协议,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办理该授权额度项下的各类金融机构业务具体叙作事项,包括申请及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董事长、总经理应就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4年1月至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外,上述其他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要求,公司于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最大限度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同意在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单项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的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2.7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存货周转、开拓市场等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包括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现场设在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5-009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在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5年4月12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不遵守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不遵守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的、准确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单项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的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下转B13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