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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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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5-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5-012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现场会议举行地点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4月11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候斌委托董事侯五群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王秀委托独立董事冷安钟出席会议,其他9名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建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首席执行官工作报告》;

      三、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168.4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45.9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0.5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15)第110ZA1790号《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审字(2015)第110ZA3493号《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9,162.38万元,2014年度对股东分配2,817.17万元,加上母公司期初可供分配的利润70,552.1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8,572.55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

      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等制度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5年 4 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薪酬设计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15年度薪酬设计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5年 4 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十二、以 10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侯建芳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10名董事参与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及201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2015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雏鹰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雏鹰”)和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雏鹰”)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分别出资20,000万元、10,000万元对上述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2015年4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为2015年度银行授信及新增贷款融资机构,授信和贷款融资规模累计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同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侯建芳先生负责办理具体贷款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单笔贷款不超过上述规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召开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上述第一、三、四、六、八、九、十、十二项议案。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5-013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现场会议举行地点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4月11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该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168.4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45.9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0.54%。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际运行情况,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该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薪酬设计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薪酬设计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5年 4 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下转B1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