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9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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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3,850,003,188元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1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主营业务: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贷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顺德农商行2013年度报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顺德农商行资产规模为1,865.45亿元,净资产149.51亿元,存款总额1,360.84亿元,贷款总额907.09亿元,2013年顺德农商行营业收入为55.0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7.49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009年12月21日至今,公司董事长卢础其先生担任顺德农商行董事的职务;2014年10月29日,公司收购控股股东万和集团转让的顺德农商行股份520万股,顺德农商行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顺德农商行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顺德农商行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良好,能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并能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保障了公司在资金和利益方面的安全。此项关联交易系其日常银行业务,顺德农商行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一直以来秉承诚信、可靠、共赢的经营理念,并早已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健全、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顺德农商行为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公司通过顺德农商行资金业务平台,办理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等。
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公司与顺德农商行均按照商业化、市场经济化的原则进行银行业务往来,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双方的定价原则主要是:
1、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2、贷款利率按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市场利率执行;
3、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按照顺德农商行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顺德农商行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收益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此项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均将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数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顺德农商行形成重大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2015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作为公司之独立董事,杨大行先生、黄洪燕先生和王玮女士对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所审议《关于公司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会前收到了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专项报告,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发表对该等事项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长期以来,公司与顺德农商行在金融业务方面进行了广泛合作,成效显著。通过其资金结算平台,有利于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财务费用。顺德农商行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由顺德农商行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利用财务公司的平台,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的发展。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情况下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直以来,公司与顺德农商行在金融业务方面均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进行广泛合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通过顺德农商行的资金结算平台,公司的资金管理将得到优化体现,从而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率,降低了财务费用。顺德农商行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通过其稳健且宽广的金融平台,向公司提供了全面周到、细致无忧的金融服务。通过与顺德农商行的合作,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收益率得到有效提高,融资渠道不断拓宽,融资成本也有所下降,符合公司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及长期规划发展的经营目标。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顺德农商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等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二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5-0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与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东农商行”)在日常银行业务过程中,发生利息收入、支付手续费等业务,公司持有该公司股份4,549.60万股,占揭东农商行股份总数的8%,为揭东农商行的第一大股东。
根据公司2015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需要,拟在2015年与揭东农商行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6万元(期末银行存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
1、2015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以四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5年4月23日,二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董事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均需回避表决;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集团”)、卢础其、卢楚隆、卢楚鹏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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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从2012年1月1日至今,公司与揭东农商行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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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妙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568,569,320元
成立日期:2007年4月29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揭东县曲溪镇金溪大道363号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办理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法律、法规、规章允许代理的各类财产保险及人身保险(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揭东农商行资产总额为15,661,331,273.31元,股东权益为1,310,973,595.16元,营业收入为831,148,524.89元,营业利润为378,382,880.70元,净利润为292,440,990.66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揭东农商行股份4,549.60万股,占揭东农商行股份总数的8%,为揭东农商行的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长卢础其先生担任揭东农商行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揭东农商行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揭东农商行财务经营正常、财务账款和资质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良好的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揭东农商行为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公司通过揭东农商行资金业务平台,办理存款业务等。
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均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双方的定价原则主要是:
1、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2、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按照揭东农商行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揭东农商行形成重大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2015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作为公司之独立董事,杨大行先生、齐振彪先生和王玮女士对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会前收到了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专项报告,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发表对该等事项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与揭东农商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与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揭东农商行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以市场定价作为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该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等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二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5-014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
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子公司2015年需要购买电缆,用于铺设供电设施及连接主要设备,预计2015年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中宝”)发生购买电缆交易,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1、2015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以四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5年4月23日,二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董事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均需回避表决;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集团”)、卢础其、卢楚隆、卢楚鹏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和卢楚鹏先生(以下简称“卢氏三兄弟”)系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合计直接持有万和集团85%的股权,叶远璋先生直接持有万和集团15%的股权,卢氏三兄弟和叶远璋先生合计直接持有万和集团100%的股权。自然人股东卢氏三兄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3,744.50万股,同时通过法人股东万和集团间接持有公司14,305.50万股,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63.75%。自然人股东叶远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425.50万股,通过法人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524.50万股,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11.25%。
(二)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4年度,公司与宏图中宝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224,815.29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楚隆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成立日期:2007年4月27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二路34号
主营业务:加工、制造、销售:电线电缆,光缆,铜材,电缆衔接器。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是广东南方中宝电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持有广东南方中宝电缆有限公司31%的股权而间接持有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31%的股权,系其最大的间接股东;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卢楚隆先生担任宏图中宝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宏图中宝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以及子公司2015年需要购买电缆,用于铺设供电设施及连接主要设备,预计2015年会向宏图中宝购买电缆,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公司与宏图中宝按照商业化、市场经济化的原则进行业务往来,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双方的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市场公平价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宏图中宝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的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作为公司之独立董事,杨大行先生、黄洪燕先生和王玮女士对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公司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会前收到了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专项报告,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发表对该等事项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与宏图中宝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宏图中宝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的,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宏图中宝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等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二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5-015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子公司2015年需要购买固定收益类基金产品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保本类的份额,预计2015年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合基金”)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1、2015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以四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5年4月23日,二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董事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均需回避表决;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集团”)、卢础其、卢楚隆、卢楚鹏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和卢楚鹏先生(以下简称“卢氏三兄弟”)系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合计直接持有万和集团85%的股权,叶远璋先生直接持有万和集团15%的股权,卢氏三兄弟和叶远璋先生合计直接持有万和集团100%的股权。自然人股东卢氏三兄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3,744.50万股,同时通过法人股东万和集团间接持有公司14,305.50万股,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63.75%。自然人股东叶远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425.50万股,通过法人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524.50万股,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11.25%。
(二)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嘉合基金没有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岱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成立日期:2014年7月3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主营业务: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末,总资产达到70,494,111.43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6,353,894.98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362,838.19元,净利润-34,112,636.32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嘉合基金25%的股权,系其直接股东;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卢础其先生担任嘉合基金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嘉合基金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嘉合基金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良好,能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并能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保障了公司在资金和利益方面的安全,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以及子公司2015年需要购买固定收益类基金产品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保本类的份额,预计2015年与嘉合基金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公司与嘉合基金按照商业化、市场经济化的原则进行业务往来。
双方的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市场公平价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嘉合基金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所需,可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作为公司之独立董事,杨大行先生、黄洪燕先生和王玮女士对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会前收到了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专项报告,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发表对该等事项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与嘉合基金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嘉合基金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的,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嘉合基金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等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二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5-016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
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二届二十三次会议及二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抗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银行结构性存款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对象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种类,同时授权公司资金管理部李丽仙女士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增加至5亿元,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抗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能获得稳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以及以前实际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拟用于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任一时点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三)投资方式:投资于安全性高、抗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规定的风险投资。
(四)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风控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投资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由财务管理本部相关人员定期将投资情况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汇报,同时,公司在每次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前,需明确该购买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结构性存款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抗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在市场波动的影响下,较难确保收益;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该类投资的实际收益短期内难以量化预测和量化分析;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资金管理部李丽仙女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管理本部相关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本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结构性存款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抗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结构性存款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和经营管理层出具书面审计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抗风险银行结构性存款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抗风险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量化预测,同时在具体决策时也将谨慎考量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以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为前提。
(二)公司通过适度参与抗风险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及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率将得到稳步提高。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在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并未发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期限内使用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调整闲置流动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益,创造资金的时间价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二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5-017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543)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8日15:00—2015年5月19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15:00至2015年5月19日15:00。
4、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于2015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6、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十三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杨大行先生、齐振彪先生、黄洪燕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3、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议案七,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均需回避表决。
8、审议《关于公司与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议案八,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均需回避表决。
9、审议《关于公司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议案九,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均需回避表决。
10、审议《关于公司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议案十,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均需回避表决。
11、审议《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和二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5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757-23814788。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事务部。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事务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3”
2、投票简称:“万和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万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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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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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事务部
2、会议联系电话:0757-28382828
3、会议联系传真:0757-23814788
4、会议联系电子邮箱:vw@vanward.com
5、联系人:李小霞、叶婉文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大会不派发礼品及补贴。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二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5-018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办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如下:总裁兼董事叶远璋先生、独立董事黄洪燕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卢宇阳先生、财务负责人李越女士和审计部部长谢瑜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