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董事长李华先生、总经理彭东升先生、财务总监刘庆瑞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段顺罗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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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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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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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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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743.10%,主要是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2、应收利息比年初减少86.71%,主要是收回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3、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42.28%,主要是正常经营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124.50%,主要是控股子公司新岭化工和公司油品分公司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5、预收账款比年初减少40.05%,主要是公司本部正常经营预收款项减少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59.61%,主要是本期支付员工上年底薪酬所致。
7、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加84.64%,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新岭化工部分应付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在报告期后支付;二是部分结算票据在途未予支付;三是新岭化工增加其他应付款。
8、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61.57%,主要是公司本部液化气销售量增加、导致劳务费和销售代理费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5.66%,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岭化工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10、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73.75%、 105.56%、45.55%,主要是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岭化工去年同期试生产处于亏损状况、本期正常生产实现利润所致。
11、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增加757.45%,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岭化工报告期实现盈利而去年同期亏损所致。
1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45.08%,主要是由于公司油品分公司收到的往来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30.5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正常经营增加所致。
14、支付的各项费税较上年同期减少34.7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本部主要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净利润有所降低,从而导致上交税费减少。
1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74.28%,主要是本期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新岭化工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6、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100%、1131.08%,主要是本期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1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73%、73%,主要是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岭化工借款减少所致。
1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3.14%,主要是本期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控股子公司新岭化工邻甲酚项目进展情况
邻甲酚装置经过不断的摸索和技术改造后,工艺指标和参数得到进一步优化,操作稳定性有所增强,产品质量、品质有所改善;通过市场开拓与培育,市场占有率稳步上升。报告期,新岭化工生产产能已达到设计能力的70-80%,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优化生产和市场的进一步拓展。
截止2015年3月31日,新岭化工总资产15487.10万元,负债8074.80万元,所有者权益7412.30万元,报告期实现净利润764.90万元(根据税前利润可以弥补前期亏损的相关税收规定,该净利润实为所得税前利润。),累计净利润-587.70万元。
2、参股子公司芜湖康卫有关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参股子公司芜湖康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芜湖康卫”)继续进行试生产准备工作,对设备进行调试验证,并开始进行工艺转移试验,即分工艺单元分别将工艺放大的技术在每一工艺单元的生产设备上进行试验,看能否达到工艺放大试验的技术指标要求。目前,工艺转移试验尚未结束,其完成时间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其试生产尚需工艺转移试验结束后才能进行。芜湖康卫管理层预计在2015年6月份完成试生产,从目前进度来看,在6月份完成试生产的可能性不大。
报告期,芜湖康卫对融资方案进一步进行完善;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其融资方案仍在完善中。如芜湖康卫不能及时完成融资,将对芜湖康卫产业化进程产生较大影响。
报告期,芜湖康卫收到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拨付的 2014 年度疫苗专项补助首笔资金 2400 万元(详见2015年2月1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审慎提醒广大投资者:试生产完成以连续生产3批合格产品为标志,试生产完成以后尚需申请新药生产证书和GMP认证,只有获得新药生产证书和GMP认证证书之后才能生产、销售,而GMP认证过程相当复杂且漫长,何时能获得新药生产证书和GMP认证证书更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此,胃病疫苗产品上市销售还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公司在《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分别详见2014年10月25日、2015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2015年4月17日《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情况暨复牌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中对芜湖康卫及其胃病疫苗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揭示,请投资者认真阅读。
截止2015年3月31日,芜湖康卫总资产24691.83万元,负债 13356.98万元,所有者权益11334.85万元,报告期净利润-205.27万元,累计净利润-11168.54万元。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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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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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5-016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