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永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华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艳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3,637.79万元,减幅38.51%,主要系偿还部分短期贷款所致。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0,400.00万元,减幅30.95%,主要系部分短期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674.94万元,增幅66.78%,主要系预收部分客户货款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016.79万元,增幅57.41%,主要系计提税金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0.83万元,减幅32.59%,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28.35万元,增幅47.84%,主要系审计费等费用的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64.06万元,减幅33.58%,主要系贷款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302.32万元,减幅132.80%,主要系货款回款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051.41万元,增幅105.25%,主要系收回处置部分房产款和在建工程投资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2,224.33万元,减幅1,574.19%,主要系取得贷款减少和偿还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3年9月24日,公司与深圳市高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出售商品的《合同》(编号为KB-111-130924-001HD),双方约定由公司向高清投资出售一批数字光交换传输设备及相关辅助产品/设备和服务,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69,943,508.00 元(含税)。截至报告期末,已执行合同金额88,900,000.00元,未执行合同金额181,043,508.00元,累计实现回款88,900,000.00元。
2、2014年6月2日,公司与深圳市高清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出售设备的《采购合同》 (编号为KB-101-140602-001HD),约定由公司向高清文化出售40套县级端到端CMTS方案(小规模)系统和30套县级端到端CMTS方案(中等规模)系统,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099,259,400.00元。截至2015年2月28日,高清文化未向公司支付合同预付款,公司根据《采购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和前期约定,决定终止合同。2015年3月3日,公司向高清文化发出《关于解除合同的通知函》,决定终止《采购合同》,并积极开展合同解除的相关工作。
3、公司于2014年3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证调查通字1406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于 2015年2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1 号),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已调查、审理终结,并对公司及部分人员进行了相应处罚。
4、2014年9月,公司收到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通信部分子系统采购及集成服务项目的中标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55,500,619.00元。2015年1月,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正式签订了《合同协议书》。
5、2015年3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3亿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1.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0%。截至报告期末,小额贷款公司仍在成立筹备阶段。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永彬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5-047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