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妮企业”)、湖南安妮特种涂布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安妮”)分别与艾迪芙文化用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艾迪芙”)、现成文化用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成文化”)存在业务往来,截止2014年12月17日,深圳艾迪芙尚拖欠安妮企业款项4,310,410.00元,现成文化尚拖欠湖南安妮款项4,840,816.74元。
2014年12月18日,安妮企业、湖南安妮与现成文化、深圳艾迪芙、香港现成电脑纸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现成”)、梁美棠签署了《债权债务转移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深圳艾迪芙拖欠安妮企业的4,310,410.00元由现成文化承担,湖南安妮对现成文化享有的4,840,816.74元债权转让给安妮企业,债权债权转移后,现成文化应向安妮企业支付的款项为9151226.74元,深圳艾迪芙、香港现成及梁美棠按原协议约定对此债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同时,各方还约定,上述债权债务转移后,安妮企业对现成文化实施尽职调查,若调查结论符合安妮企业收购要求的,安妮企业同意将对现成文化享有的债权转为对其增资并持有其股权。
上述《债权债务转移协议》签订后,双方未能就债转股达成一致意见,安妮企业要求现成文化于2015年3月16日之前还清拖欠的所有款项,但是现成文化一直未予支付。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安妮企业委托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作为诉讼代理人,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及诉讼。
二、诉前财产保全、诉讼事项受理及进展情况
1、安妮企业于2015年3月18日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依法冻结、查封、扣押现成文化、深圳艾迪芙名下价值人民币9151226.74元的财产。2015年4月9日,厦门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查封了现成文化及深圳艾迪芙名下合计约为人民币915万元财产。
2、安妮企业于2015年4月22日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定被告一现成文化立即偿还人民币9151226.74元及支付相应的逾期还款利息,被告二深圳艾迪芙对被告一现成文化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23日受理了安妮企业的诉讼请求。
案件现正处于诉讼过程中。
三、其他重大诉讼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四、诉讼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案件尚未进行审理,本次公告所述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准确预计。对于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