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66 公司简称:宇通客车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董事张宝锋先生及独立董事刘伟先生因出差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其余董事全部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汤玉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春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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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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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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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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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票据: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期末票据到期解付影响所致;
2、其他应收款: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应收出口退税余额增加所致;
3、存货: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增加影响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期末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工程项目增加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7、应交税费: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较大影响所致;
8、其他应付款: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提费用减少所致。
3.1.2 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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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费用:主要是本报告期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减少相应冲回计提的坏账准备影响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主要是本报告期汇率影响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的投资分红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收入: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的财政补贴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支出:主要是本报告期固定资产报废增加所致;
7、所得税费用:主要是本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所致。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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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年初欠款收回影响所致;
2、收到的税费返还: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的出口退税减少所致;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要是采购量及付款周期影响所致;
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的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5、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其他往来减少影响所致
6、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影响所致;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主要是本期资产投资增加影响所致;
8、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主要是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影响所致;
9、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回其他货币资金中受限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1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主要是去年同期子公司分红影响所致;
11、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报告期其他货币资金中受限的保证金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客户通过选择合适的金融工具和融资方融资购车,公司对部分业务承担回购责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此承担的回购责任余额为40.84亿元。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承担宇通客车履行回购责任损失的承诺
在宇通集团控股安驰担保期间,公司为购车客户的按揭贷款承担回购责任造成的损失,均由宇通集团承担。
截止报告期末,未发现宇通集团违反其承诺的情况发生。
2、盈利预测补偿承诺
根据公司与宇通集团及猛狮客车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购买资产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二)>》的约定,宇通集团及猛狮客车对精益达2014年、2015年、2016年盈利预测补偿承诺如下:
“精益达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简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4,194.63万元、55,933.62万元和61,856.17万元;如2014年实际净利润超过承诺净利润,则超过部分可抵补2015年或2016年的部分承诺净利润;如2015年实际净利润超过承诺净利润,则超过部分可抵补2016年的部分承诺净利润;
精益达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51,448.76万元、54,257.90万元和60,180.45万元;如2014年实际扣非后净利润超过承诺扣非后净利润,则超过部分可抵补2015年或2016年的部分承诺扣非后净利润;如2015年实际扣非后净利润超过承诺扣非后净利润,则超过部分可抵补2016年的部分承诺扣非后净利润。
在2014年、2015年、2016年(简称“承诺年度”)内,如果精益达任意一年实现的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低于对应年度的承诺数,则由宇通集团履行补偿义务,优先以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5】001663号),2014年度,精益达实现净利润55,839.48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2,818.64万元,已达到盈利预测数额。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汤玉祥
日期 2015-04-23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公告编号:临2015-017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宇通路宇通工业园公司行政楼六楼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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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汤玉祥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刘伟先生和董事张宝锋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赵永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于莉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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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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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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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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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支付2014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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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将部分闲置资金用于证券市场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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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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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杰利、王春民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