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转B207版)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5-19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在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1号楼四楼公司总部428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方式表决的董事2人,分别为吕洪仁先生、乔文骏先生),监事会5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袁仁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5-20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5-21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0,257,519.2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75,172,945.43元,提取盈余公积8,025,751.93元和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16,530,290.10元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874,422.66元。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30,605,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26,448,464.1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5-22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关于公司2015年度新增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5-23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关于公司2015年度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5-24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5-25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袁仁军先生、张飚先生、姚俊先生回避了表决。
十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三、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四、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5-27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5月15日(周五)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三、十四项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以上议案中,第一、四、五、七、九、十、十一、十三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三项议案需由独立董事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5-22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 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追溯调整,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根据新修订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将原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和本年度各报告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二)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原资本公积中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予以调整,根据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仅对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5-23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新增与控股
子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拓”、“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新增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贸易型企业的特点,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为妥善解决2015年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问题,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第五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2015年度为21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67,900万元额度的担保,并同意重庆中拓钢铁有限公司为湖北中拓博升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中拓”)提供20,000万元的担保。
现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15年度拟增加为控股子公司湖南中拓瑞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拓瑞鑫”)提供1,500万元担保,该担保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起一年内有效(在该期限内,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所有担保合同项下的债务,公司均承担担保责任);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中拓拟为公司提供20,000万元担保,该担保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起一年内有效。
2015年度,增加上述担保事项之后,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度为309,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282.17%。其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度为269,400万元, 在此额度内,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中拓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湖南中拓瑞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住 所 宁乡县白马桥乡仁福村(食品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王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 2013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 品牌汽车销售;汽车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汽车援救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上牌代理服务;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清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