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1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2015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惠州市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4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工作报告” 及《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实现营业务收入47,144.78万元,比上年度7.92%。2014年实现净利润1931.59万元,与上年度比较63.34%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预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5,560万元,比上一年度增长约60.27%。实现净利润450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32.56%。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合并会计报表)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经营团队努力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4年年度报告》和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58,473.90】元,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9,476,852.92】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947,685.2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2,104,502.36】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的【4,672,800.0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842,490.97】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3,36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7,009,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107,833,290.9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以现有总股本23,36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增加【11,682】万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注册资本为【35,046】万元人民币,总股本为【35,046】万股。
同意据此方案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有关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报告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2015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本自查表详见2015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所发表的意见详见2015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按照证监会字[1996]1号《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证监会令[2007]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年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遵照独立、客观、公证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该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根据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事前进行了认可,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公司向境内银行借贷规模与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两年的资金需要及防范资金风险,提请授权公司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向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融资授信规模。具体融资方案涉及的融资品种、融资金额、期限等均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与银行协商办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包括授信、借款协议等)。本授权有效期为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风险可控及符合公司《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可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的短期投资理财。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5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2015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实现营业务收入47,144.78万元,比上年度7.92%。2014年实现净利润1931.59万元,与上年度比较63.34%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预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5,560万元,比上一年度增长约60.27%。实现净利润450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32.56%。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经营团队努力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面临的市场态势,与公司整体经营目标一致。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年报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4年年度报告》和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58,473.90】元,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9,476,852.92】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947,685.2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2,104,502.36】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的【4,672,800.0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842,490.97】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3,36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7,009,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107,833,290.9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以现有总股本23,36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增加【11,682】万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注册资本为【35,046】万元人民币,总股本为【35,046】万股。
同意据此方案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有关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拟定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以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所发表意见详见2015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以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所发表的意见详见2015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2014年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3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
(三)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的召开日期和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 5月20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 15:00 至2015年 5月 20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
本次会议的现场召开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7、《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境内银行借贷规模与授权的议案》;
9、《关于公司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24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拟出席本次会议的确认回条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
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至2015年5月19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10点至下午5点。
(三)登记地点
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本次会议及投票。股东在填妥并交回“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后,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撤回。委托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累计行使表决权的该股东的股份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在本次会议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且每一股份不得由不同的代理人重复行使表决权。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授权股东签署或由其被委托人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授权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为签署的,则该“授权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本次会议举行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注册地方为有效。
3.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的,该等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经授权股东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5月20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③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5月19日 15:00 至 2015年5月20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黄若蕾
会议联系电话:0752-2057992
会议联系传真:0752-2057992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6029
(三)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5年5月20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举行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4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18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00元,共计募集资金41,39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55.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039.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55.8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983.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2-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2,951.98万元(含2013年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06.81万元;2014年度归还2013年度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0万元后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459.13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20.9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411.1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27.79万元。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望京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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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2013年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延迟,该议案已经于2013年3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预计于2013年3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决定延迟至2014年1月完成项目主体建设、2014年3月可投入试生产经营。实施过程中,项目主体建设于2013年底完成,但装修及设备安装工作量较大,项目实际于2014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另外,项目总投资由于土地平整与桩基工程费用增加;建设人工工资、建筑材料价格等因素导致增加,项目总投资由3.30亿元增加至3.88亿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已通过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解决。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补充募投项目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2014年6月23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前期启动及试产运营所需物料采购、人员储备、工艺测试等所需资金。截至 2014年12 月 31日,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募投项目中的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为3,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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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5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刘德威先生、董事会秘书傅道臣先生、财务总监余祥斌先生、独立董事樊行健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