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5-03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长沙办事处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为赵公微先生、郑应南先生、夏心国先生、沈树忠先生、郝刚先生、黄镇茂先生、王茹芹女士(独立董事)、姚小义先生(独立董事)、付磊先生(独立董事)。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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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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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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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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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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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报告期公司净利润为负数,加上2015年公司经营仍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决定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3年至2014年度经营业绩连续两年为亏损,2015年仍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实现2015年度走出低谷、扭亏为盈、走向稳定发展的经营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这符合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
六、公司《关于聘任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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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暂定为一年。支付给审计机构的年度报酬为12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
七、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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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将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
八、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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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将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
九、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包含:(1)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与酒鬼酒湖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中糖酒类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3)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与酒鬼洞藏酒销售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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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 9 (1)时关联董事赵公微、郝刚回避了表决;表决 9 (2)时关联董事赵公微、夏心国、郝刚、沈树忠回避了表决;表决 9(3)时关联董事赵公微、夏心国、郝刚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见2015年4月24日公司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公司《关于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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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2015年4月24日公司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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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计划将原“基酒分级储存及包装中心技改工程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纳入在建的“酒鬼酒配套仓储物流区”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14年12月31日,“基酒分级储存及包装中心技改工程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余款为5056.39万元(含利息),约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1.95%。
详见2015年4月24日公司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十二、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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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2015年4月24日公司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5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十三、公司《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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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2015年4月24日公司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四、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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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于 2015 年 5 月 28日召开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2015年4月24日公司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
十五、公司《关于变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会计估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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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2015年4月24日公司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变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会计估计的公告》。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5-06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酒鬼酒供销公司)与酒鬼酒湖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糖酒类有限责任公司、酒鬼洞藏酒销售有限公司等企业在2015年度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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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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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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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酒鬼酒湖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住所:长沙市岳麓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产业基地麓天路八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公微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白酒)批发兼零售(凭本企业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0.95%。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一)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酒鬼酒湖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应向本公司支付的交易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低。
(二)北京中糖酒类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0号中糖大厦七层西侧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公微
经营范围:销售包装食品、酒、副食品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中糖酒类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皇有限公司中方股东控制人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一)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中糖酒类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应向本公司支付的交易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低。
(三)酒鬼洞藏酒销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镇红旗村宝兴路121号115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健康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酒精饮料);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社会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一)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酒鬼洞藏酒销售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应向本公司支付的交易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低。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酒鬼酒供销公司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市场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而确定。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进一步降低销售成本、拓展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事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对关联事项将回避表决。
酒鬼酒股份有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5- 08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概述
1、根据本公司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04 号文《关于核准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838万股新股,本公司于 2011 年 10月实际发行 21,878,98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 20.10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9,767,498.00元,扣除本次 发行费用人民币 16,611,100.9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3,156,397.02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0月21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国浩验字[2011]204A16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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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余款全部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6月30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余款为4779.41万元,约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1.29%。此项议案已经2014年9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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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计划将上述项目中“基酒分级储存及包装中心技改工程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纳入在建的“酒鬼酒配套仓储物流区”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14年12月31日,“基酒分级储存及包装中心技改工程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余款为5056.39万元(含利息),约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1.95%。
5、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9871.1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基酒分级储存及包装中心技改工程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余款为5056.39万元(含利息),约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1.95%,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披露的《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投资“基酒分级储存及包装中心技改工程项目”主要目的为:一是为扩充公司的基酒分级储藏能力,拟运用先进技术改进基酒的储藏条件,改进并扩充基酒储藏能力,并针对不同级别的基酒进行分级储藏,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中高档白酒需求;二是根据酒鬼酒公司产品品种、档次、瓶型的特点,包装中心采用半自动化与自动化灌装的工艺,提高包装的自动化程度,对原有的灌装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以提高产品质量。主要用于投资①思源亭内洞藏优质基酒库改造;②陶坛优质基酒库改造;③不锈钢罐储酒库改造;④包装中心改造;⑤技术中心改造。
上述改造工程投资项目是在当时公司没有工业建设用地的基础上设计的,在实施过程中,预计下一步改造成本较高,储酒项目建设的位置不集中,不利用公司整体形象,影响了公司包装中心人流、物流体系的合理布局,不利于提高公司产、销调度效率,不利于科学规划和完善酒鬼酒生态工业园建设。而目前,公司在湘西州委、州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已拥有新的工程建设土地,公司在建的“酒鬼酒配套仓储物流区”项目,是一个现代化的物流、仓储中心,因此拟将“基酒分级储存及包装中心技改工程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纳入在建的“酒鬼酒配套仓储物流区”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优化原技改项目的实施方式,有利于节约改造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1、公司在建的“酒鬼酒配套仓储物流区”项目,建筑面积为29303平方米,包括8栋仓储库房及物流配套设施,计划总投资约7000万元,是公司产品包装中心的配套扩建工程,主要用于产成品及坛装基酒储存及物流,建成后将改变目前公司仓储容量不足、仓储位置分散、仓储设施布局不科学的局面,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逐步推进公司仓储物流现代化、规模化运行。
2、公司拟将“基酒分级储存及包装中心技改工程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纳入在建的“酒鬼酒配套仓储物流区”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主要用于相关工程建设。
3、公司承诺将严格执行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科学合理投入使用。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将“基酒分级储存及包装中心技改工程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纳入在建的“酒鬼酒配套仓储物流区”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是对原投资项目的优化升级。终止不符合实施条件的项目,将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业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基酒分级储存及包装中心技改工程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纳入在建的“酒鬼酒配套仓储物流区”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是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出发,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充分考虑了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现实需要,有利于优化原技改项目的实施方式,有利于节约改造成本,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认为,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已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变更上述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5- 09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公司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业绩,支持公司快速发展,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拟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不超过 5 亿元,投资期限为一年,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收益。
2、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根据公司 2012 年 2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短期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可进行短期投资,即进行为获取短期收益而持有,时间在一年以内的流动资产投资,风险较低,收益比较固定。为控制风险,短期投资业务对象不得为期货、权证及股票等高风险有价证券,其投资对象仅限于国债和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5、投资期限: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理
财产品,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5 号-证券投资》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银行集合理财计划,投资方向均为国债等低风险产品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公司已制定《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短期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委托理财。董事会为短期投资业务的决策机构,审议核准或修订公司的短期投资业务管理制度;执行董事或总经理在本制度规定的短期投资业务范围内组织开展短期投资业务,批准短期投资方案;财务总监组织实施短期投资业务,审核短期投资方案,核准短期投资业务资金支出;财务部为短期投资业务实施单位,负责编写短期投资方案、买进或卖出投资产品。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5- 10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为防范财务风险,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对公司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2014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后情况变化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前后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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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4 年度预计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影响本公司 2014年度利润总额851,747.01元。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增强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进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变更,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5- 11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2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28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
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为向中小股东参会提供便利,本次股东大会增加网络投票方式,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规性、合法性:
(1)本次股东大会第1至11项议案于2015年4月22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于2015年4月22日经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4、会议召开日期:2015年5月28日9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上午 9:30 —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下午 15:00 至2015年5月28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吉首市振武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三会议室。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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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9
2、投票简称:酒鬼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28日上午 9:30 —11:30,下午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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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下午 15:00 至 2015年5月28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及参加方法
(一)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200 号华侨国际四楼酒鬼酒运营中心。
(三)会议登记时间:
2015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四)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186030
传 真:0731-88186005
联 系 人:张儒平、李文生、宋家麒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四楼酒鬼酒运营中心;邮政编码:410015。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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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注:①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②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下转B2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