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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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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5-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218版)

      2、2015年3月27日,绿水青山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绿水青山将所持奈电科技35.40%股份转让给风华高科,其中,31.86%部分由风华高科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对价,3.54%部分由风华高科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

      3、2015年3月27日,中软投资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中软投资将所持奈电科技11.11%股份转让给风华高科,其中,10.00%部分由风华高科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对价,1.11%部分由风华高科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

      4、2015年3月27日,诚基电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诚基电子将所持奈电科技9.75%股份转让给风华高科,风华高科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对价。

      5、2015年4月22日,长园盈佳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长园盈佳将所持奈电科技4.21%股份转让给风华高科,风华高科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对价。

      6、2015年3月9日,长盈投资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长盈投资将所持奈电科技2.53%股份转让给风华高科,风华高科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对价。

      7、2015年4月13日,泰扬投资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泰扬投资将所持奈电科技11.58%股份转让给风华高科,风华高科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对价。

      8、2015年3月27日,旭台国际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旭台国际将所持奈电科技13.42%股份转让给风华高科,其中,11.42%部分由风华高科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对价,2.00%部分由风华高科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

      9、2015年4月8日,广东科技风投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广东科技风投所持奈电科技12.00%股份转让给风华高科,风华高科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对价。

      上市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1、广东省国资委批准上市公司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风华高科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批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所有事宜;

      3、商务部批准旭台国际、泰扬投资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四、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交易作价

      本次交易对方系奈电科技所有8名股东:绿水青山、中软投资、泰扬投资、旭台国际、诚基电子、长园盈佳、长盈投资和广东科技风投。

      本次交易标的为奈电科技100%股权。

      根据国众联评估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15)第3-00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交易标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对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奈电科技100%股权价值的评估结论。以2014 年12 月31 日为基准日,奈电科技100%股权的评估值为59,597.41万元,较账面净资产增值额为40,113.53万元,增值率为205.88%。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经交易双方协商,奈电科技100%股权作价59,201.00万元。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适用《重组办法》

      本次交易中风华高科拟购买奈电科技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奈电科技将成为风华高科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风华高科和奈电科技经审计的 2014年度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指标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风华高科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取自其经审计的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奈电科技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指标均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取值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59,201.00万元,奈电科技的营业收入指标取自其经审计的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但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故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公司与标的公司奈电科技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公司与交易对方绿水青山、中软投资、泰扬投资、旭台国际、诚基电子、长园盈佳和长盈投资之间也不存在关联交易。

      由于上市公司监事陈海青在广东科技风投任董事,本次交易中风华高科发行股份购买广东科技风投持有的奈电科技12%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也发表了明确意见,均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对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国资委,控股股东广晟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79,302,351股股份,持股比例22.21%,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广晟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4,984,561股股份,持股比例4.33%,合计持有公司214,286,912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26.54%。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价和发行股份定价、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底价和募集资金上限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广晟公司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3.89%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改变,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第二章 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FENGHUA ADVANCED TECHNOLOGY (HOLDING)CO., LTD.

      注册号码:440000000007458

      注册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 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办公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 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李泽中

      所属行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注册资本:807,329,948元人民币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风华高科

      股票代码:000636

      董事会秘书:陈绪运

      电话:0758-2844724

      传真:0758-2865223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各类型高科技新型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及计算机网络设备,高新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和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按粤外经贸字[1999]381号文经营);经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历史沿革及股权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上市前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的前身为1984年创建的广东肇庆风华电子厂。1994年3月8日,经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体改[1994]30号)批准,广东肇庆风华电子厂整体改组并作为主要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发起设立风华高科。设立时公司的总股本为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具体构成如下:

      ■

      注:主要发起人广东肇庆风华电子厂以评估确认后的全部经营性资产1,693.70万元投入公司,折成1,693.7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42.30%,由广东肇庆风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成立后,广东肇庆风华电子厂注销。其它发起人以现金认购1,238万股,分别为:肇庆威劲电子有限公司认购880万股,深圳大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购300万股,中国电子工业科技交流中心认购20万股,广东国际人才资源开发服务公司认购 18 万股,广东银行学校肇庆城市信用合作社认购20万股。

      (二)上市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1996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

      1996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字[1996]30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1,350万股(含公司职工股135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8.50元。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5,350万股。

      1996年11月29日,经深交所《上市通知书》(证发[1996]439号)批准,公司社会公众股(A股)1,215万股在深交所上市挂牌交易(公司职工股135万股待公众股上市半年后上市流通)。

      发行上市后前十名股东如下:

      ■

      2、1997年5月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7年5月16日,根据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1996年末股本总额5,3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6股,共计派送出红股3,210万股,同时,还以资本公积金按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140万股。本次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10,700万股。

      3、1998年3月配股

      1998年1月,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证监上字[1998]17号)文件核准,公司于1998年3月实施了配股方案。

      公司以股本总额10,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1.5股,配股价格为13元/股。同时,社会公众股股东还可以按10∶1.375556的比例获得国有法人股股东转让的配股权,认购配股价格为每股13.20元(含转让费0.20元/股)。本次共配售股份总数为913.11万股(其中,向国有法人股配售136.71万股,国有法人股转配371.40万,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405万股)。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11,613.11万股。

      4、1998年9月送股

      1998年9月15日,根据公司《199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1998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1998年06月30日股本总额11,613.1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8股,共分配9,290.49万元,剩余1,469.24万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本次送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20,903.598万股。

      5、1998年11月股权转让

      1998年11月,财政部出具《关于变更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持股单位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管字[1998]73号),同意广东肇庆风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发展”)将其持有的风华高科3,906.2298万股国有发起法人股划拨给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集团”)。股权划拨后,风华发展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风华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32.6298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30.29%),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6、1999年7月送股

      1999年9月2日,根据公司《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公司1999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1999年6月30日股本总额209,035,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5股,共分配10,451.80万元,剩余5,916.35万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本次送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31,355.3969万股。

      7、2000年5月增发

      2000年4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0]2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4,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每股发行价28.50 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9,6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向风华高科原社会公众股股东优先发售3,186.1653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79.65%;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含申购数量超过其优先认购权的风华高科原社会公众股股东)发售813.834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0.35%。本次发行的股票于2000年5月30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5,355.3969万股。

      8、2000年9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0年9月4日,根据公司《200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00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2000年6月30日股本总额35,355.3969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53,033.0952万股。

      9、2006年4月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3月29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决定以公司流通股本200,794,200股(含高管持有的尚在锁定期内的股份72,540股)为基数,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转增8股的比例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换算成送股方式,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送3.82股对价股份。本次转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69,096.6312万股。相关股东有关股权分置的承诺已经实施完毕。

      10、2006年11月减资

      2006 年9月12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以股抵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1139 号),同意肇庆市银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所持有风华高科2,000 万股股票代风华集团抵偿所欠风华高科债务。

      2006 年10月20日,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股抵债”方案。

      2006年11月9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同意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以股抵债股份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6]243 号),同意公司注销肇庆市银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用以代风华集团抵偿风华高科债务的2000 万股公司股份。

      11、2008年6月股权转让

      2008年4月2日,肇庆市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能源”)与广晟公司签订了《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协议约定:风华集团将所持有的风华高科2,000万股股份划转给肇庆能源;广晟集团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肇庆能源持有的风华集团100%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风华高科12,248.417万股股份(不含前述风华集团划转给肇庆能源的风华高科2,000万股股份),占风华高科总股本的18.25%。2008年6月16日,国资委出具《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8]537号),批准了上述股权划转方案。

      12、2010年4月股权转让

      2009年7月27日,广晟公司与风华集团签署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协议约定:广晟公司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风华集团持有的风华高科12,248.417万股股权(占风华高科总股本的18.25%),从而直接持有风华高科12,248.417万股股份。

      2010年4月13日,国资委出具《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270号),批准了上述股权划转方案。

      13、2014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4年11月13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98号)核准批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1,640,211股新股。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8.80元/股;本次向广晟公司等六名特定投资者实际共公司民币普通股(A股)136,363,636股,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4年12月25日。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07,329,948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

      三、最近三年控制权变动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最近三年控股权未发生变动,也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最近一次控制权变动情况如下:

      2009年7月27日,广晟公司与上市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风华集团签署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协议约定:广晟公司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风华集团持有的风华高科12,248.417万股股权(占风华高科总股本的18.25%)。

      2010年4月13日,国资委出具《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270号),批准了上述股权划转方案。公司控股股东由风华集团变更为广晟公司。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风华高科控股股东为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目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2.21%,并通过子公司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股份,比例为4.33%。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晟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12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朱伟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股权结构: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它业务;承包上述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特许可证经营)。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广东省国资委)于2004年6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作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受省政府委托履行省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对监管企业实行“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

      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型电子元器件、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专用设备及电子材料等高科技电子信息基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细分行业为电子元器件制造业。2014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4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77%;实现营业利润9,523.2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3.4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14.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17%。

      (一)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划分)

      ■

      (二)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

      ■

      六、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109号和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25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合并报表,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四)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

      (五)主要财务指标

      (1)除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之外的主要财务指标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

      ■

      七、最近三年合法经营情况

      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三年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系奈电科技的全体股东,分别为绿水青山、中软投资、泰扬投资、旭台国际、诚基电子、长园盈佳、长盈投资和广东科技风投。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东持有奈电科技股权比例情况如下:

      ■

      二、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表所示:

      ■

      (一)珠海绿水青山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1)绿水青山成立

      2007年5月15日,绿水青山(筹)做出股东决议,决定刘惠民独资成立珠海绿水青山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2007年5月24日,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4001105217,法定代表人为刘惠民,注册地址为珠海市金湾区三灶琴石工业区安基路217号厂房A-201室,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2007年5月17日,珠海国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珠海国睿Y2007-1067号),经审验,截至2007年5月17日,绿水青山已经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200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

      绿水青山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

      (2)绿水青山第一次增资

      2007年8月24日,绿水青山出具股东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由200万元变更为800万元,增加部分由刘惠民以货币方式出资。

      2007年8月30日,珠海国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珠海国睿Y2007-1114号),经审验,截至2007年8月28日,绿水青山已经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600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

      2007年9月4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绿水青山的注册资本为800万元,注册号变更为440400000015759。

      本次增资后,绿水青山的股权结构为:

      ■

      (3)绿水青山第二次增资

      2007年9月28日,绿水青山出具股东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350万元,新增部分中,523万元由股东刘惠民以货币出资,27万由新股东刘惠虹以货币出资,公司名称变更为珠海绿水青山投资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1日,珠海国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珠海国睿Y2007-1125号),经审验,截至2007年10月11日止,绿水青山已经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550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

      2007年10月25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绿水青山的股权结构为:

      ■

      (4)注册地址变更

      2012年5月24日,绿水青山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住所由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琴石工业区安基路217号厂房A-201室变更为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月康路28号1栋2单元901号房。

      2012年6月7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绿水青山注册资本没有发生变化。

      4、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奈电科技外,绿水青山未持有其他公司股份。

      5、股权控制关系及主要股东情况

      刘惠民持有绿水青山98%股权,为绿水青山实际控制人。绿水青山目前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绿水青山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1)刘惠民基本情况

      ■

      刘惠民除绿水青山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2)刘惠虹基本情况

      ■

      刘惠虹除绿水青山外,未持有其他企业。

      刘惠虹与刘惠民系姐弟关系。

      6、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绿水青山自成立以来未从事实际经营活动。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

      (二)珠海中软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1)中软投资设立

      2007年5月25日,中软投资由奈电科技5名员工共同出资设立,认缴出资额15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贾卫理出资128.67万元,出资比例为85.78%;彭勇强出资7.33万元,出资比例为4.88%;李建出资6万元,出资比例为4%;梁傲峰出资4万元,出资比例为2.67%;陈伟出资4万元,出资比例为2.67%。2007年5月25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4002495318,法定代表人为贾卫理,注册地址为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琴石工业区安基路217号厂房A203室,注册资本为150万元,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2007年5月17日,珠海国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珠海国睿Y2007-1068号),经审验,截至2007年5月17日,中软投资已经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150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

      中软投资成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

      (2)中软投资第一次增资及股权转让

      2008年7月5日,中软投资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贾卫理将其持有的中软投资44.67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梁傲峰;同时中软投资增加注册资本250万元,其中彭勇强认缴64.67万元,李建认缴30万元,陈伟认缴16万元,梁傲峰认缴139.33万元。

      2008年7月7日,珠海国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8年7月7日,中软投资已经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50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

      2008年7月23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440400000104921,注册资本变更为40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中软投资的股权结构为:

      ■

      (3)中软投资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8年12月2日,中软投资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梁傲峰将其持有的中软投资24.95%股权转让给费庞华等25名自然人。2009年1月21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营业执照,中软投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梁傲峰。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软投资的股权结构为:

      ■

      (4)中软投资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9年6月26日,中软投资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唐益强将其持有的中软投资0.70%股权转让给梁傲峰。2009年7月15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软投资的股权结构为:

      ■

      (5)中软投资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9年8月3日,中软投资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苏文东、朴希春将其分别持有的中软投资2万元出资额、1.4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梁傲峰。2009年8月13日,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湾分局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股权转让后,中软投资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

      (6)中软投资第五次股权转让

      2009年8月27日,中软投资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李建、严渊、梁科杰将其分别持有的中软投资36万元出资额、4万元出资额、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梁傲峰。2009年10月10日,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湾分局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软投资的股权结构为

      ■

      (7)中软投资第六次股权转让

      2009年12月8日,中软投资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陈伟、陈泽飙将其分别持有的中软投资20万元出资额、3.2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梁傲峰;梁傲峰将其持有的中软投资4%股权转让给钟汉杰,持有的中软投资2.30%股权转让给杜杨,持有的中软投资0.05%股权转让给谢宇松,持有的中软投资3%股权转让给张志刚。2009年12月11日,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湾分局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软投资的股权结构为:

      ■

      (8)中软投资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0年3月5日,中软投资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谢春景将其持有的中软投资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梁傲峰。2010年3月15日,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湾分局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软投资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

      (9)中软投资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0年4月6日,中软投资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陈泽飙、彭友宏、彭威将其分别持有的中软投资1.20万元出资额、1.60万元出资额、1.2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梁傲峰。2010年4月15日,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湾分局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软投资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

      (10)中软投资第九次股权转让

      2010年4月19日,中软投资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刘咏涛将其持有的中软投资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梁傲峰。2010年4月27日,珠海市工商行政局金湾分局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软投资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

      (11)中软投资第十次股权转让

      2010年8月23日,中软投资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张志刚、吴柏堂将其分别持有的中软投资12万元出资额、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梁傲峰。2010年8月26日,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湾分局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软投资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下转B2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