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2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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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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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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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股东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新股申购的方式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股东方可重新申领。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注意事项:
会议联系人:卢安军、邓丽芳
联系电话:0779-3202636
传真:0779-3926916
邮箱:yhtech@yinheinvest.com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2日
附件:现场会议回执和授权委托书式样
● 报备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现场会议回执和授权委托书式样
附件一: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须由股东本人亲笔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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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述议案表决时,请在选定项目“赞成”、“反对”或“弃权”方框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按弃权处理。
上述议案11、12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所列每项议案之“同意票数”中填写同意的票数,否则无效。
附件二:会议回执
送达回执
致: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拟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姓名):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投资 公告编号:2015-030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在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琛如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通过一系列检查、监督、审核活动,形成下列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和重大经营方针的制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经营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恪尽职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是恰当的。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募集资金,也无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情形。
4、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监事会已经审阅了2014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其内容和结论没有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纳入内控自我评价的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报告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控制手段、内部监督等五要素对内部控制进行客观评价和说明,并且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界定符合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该认定标准所进行的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估较为客观,真实反映了本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情况。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管理现状。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5、公司出售、收购资产的情况。公司购入、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未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6、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公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为22,998,231.77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086,193.17 元,当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6,086,193.17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27,672,814.12元。经公司监事会研究决定,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2014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其内容和结论没有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纳入内控自我评价的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报告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控制手段、内部监督等五要素对内部控制进行客观评价和说明,并且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界定符合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该认定标准所进行的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估较为客观,真实反映了本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管理现状。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
上述第一至第四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投资 公告编号:2015-033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0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5年4月22日在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廖玉公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东红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唐新林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本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五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明确提出以生物技术为核心构建公司医药及医疗服务产业,并且将在未来五年内通过组建产业并购基金、自主建设、收购等多种方式构建产业架构。为此,公司经营业务已超出原有范围,生物医药以及医疗服务等业务收入以后将成为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之一。为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和战略规划,公司拟变更本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变更本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中的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本议案尚须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尚须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为22,998,231.77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086,193.17 元,当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6,086,193.17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27,672,814.12元。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纳入内控自我评价的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报告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控制手段、内部监督等五要素对内部控制进行客观评价和说明,并且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界定符合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该认定标准所进行的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估较为客观,真实反映了本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管理现状。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2014年新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八项具体会计准则规定,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目前,双方所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已圆满履行完毕,经协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续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和辛勤的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依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计委员会审核, 公司拟聘请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寅会计师事务所”) 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及内控审计等服务, 期限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业务量和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等与其协商确定201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报酬。.
该议案尚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5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各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保证控股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5年将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网上税费支付担保业务)的担保。现做如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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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5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以6票同意(关联董事叶德斌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5年,本公司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控股”)因发生购买、销售相关产品及提供办公场地租赁、代收代付水电费等交易事项,预计全年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020万元;预计与成都星天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星天达”)、四川建安交通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建安”)、四川华瑞电位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华瑞”)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分别为646万元、113万元、42万元,关联交易的内容主要是本公司向其购进材料以及对其提供维修劳务、办公场所租赁服务和代收代付水电费。
由于本公司董事叶德斌先生兼任成都新天达公司的法人,属于关联董事,故本公司的关联董事(叶德斌)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根据有关要求,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廖玉、蒋大兴、李东红对该议案的审议事前经得认可,并在会议上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交易,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权益的行为。
由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经审计净资产5%,故此项交易无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名陈丽花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文件精神,廖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的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查 ,公司董事会同意陈丽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丽花女士的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才能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查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5年4月)》。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通过现场+网络投票的方式在广西北海市银河科技软件园综合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丽花,会计学教授。1986年毕业于南京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会计学硕士学位;2008年获管理学博士学位。1991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讲师,1999年3月2010年3月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2011年至今任南京大学会计系教授。主要从事财务会计和税务管理的教学和研究。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知名的大型专业服务机构之一,是HLB浩信国际会计网络之中国成员机构。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系由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重组而成,重组方式为以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为母体吸收中审国际北京总所及部分分所的专业人员与业务。机构重组后,事务所更名为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总部设在北京。中审华寅五洲是伴随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成长起来的,其前身在事务所脱钩改制前分别隶属于审计署、天津市财政局,是我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后成立最早、并且最早取得证券期货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在近三十年的执业生涯中,事务所以其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良好的服务意识,赢得了业内外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