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5-030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已于2014年10月完成,公司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招商证券需履行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015年3月16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于2015年4月23日与中信证券签订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中信证券已委派甘亮先生、王旭州先生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招商证券签订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保荐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中信证券已委派甘亮先生、王旭州先生负责具体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5-031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拟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4日起停牌。
公司承诺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5-032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本公司2015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5年5月8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5年4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8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台州丽廷凤凰山庄(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77-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8日
至201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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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5年4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m)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蒋祖林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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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5年5月4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邮政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
邮政编码:318000
联系人:林辉潞、钟熙、洪文
联系电话:0576-88706789 传真:0576-88706788
(三)登记时间:2015年5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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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