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2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1600号上海城市机场航站楼1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树昌先生主持;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周炯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沈黎君先生代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邵宗超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做了会议记录。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审计费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5年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卓资风电在中国建设银行乌兰察布分行的2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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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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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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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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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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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八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毳、李开叶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第二十四次股东大会(暨二〇一四年年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013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于2015年4月23日下午3:30在上海市南京西路1600号上海城市机场航站楼10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树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郑树昌先生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15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3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1、推举沈黎君先生、郑树昌先生、刘文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沈黎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即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推举郑树昌先生、米展成先生、沈黎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郑树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即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推举刘文新先生、杜江波先生、米展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刘文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即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推举杜江波先生、施蓓女士、沈黎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杜江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即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由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续聘邵宗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2015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3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续聘邢继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2015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3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米展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2015年4月23日至2016年4月23日。
根据总经理米展成先生的提名,董事会聘任:施蓓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龙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邵宗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自2015年4月23日至2016年4月23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选举董事长、高管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郑树昌先生为董事长,同意续聘邵宗超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米展成先生为总经理以及续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的规定,没有《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选举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在岗位职责的要求,具备任职资格。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议,董事会决定公司以下高级管理人员在自2015年4月23日起至2016年4月23日的任期内,总经理米展成先生年薪为35万元人民币,副总经理施蓓女士年薪为23万元人民币,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龙维先生年薪为20万元人民币,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邵宗超先生年薪为19万元人民币。证券事务代表邢继辉女士年薪为14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遵循了“按市场价值和市场规律分配”的薪酬分配基本原则。同时,为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行业内具有一定竞争力的薪酬,可以增强公司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鼓励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和股东做出更大贡献。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程序,符合公司《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资金使用权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业务需要,授权董事长的资金使用权限为每笔交易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授权总经理的资金使用权限为每笔交易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支付资金必须有相应的合同、协议、意向书或其他凭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贷款融资文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业务需要,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签署与贷款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上网文件
(一)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董秘、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
米展成:男,1965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施蓓:女,1966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4 年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龙维: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2002年3月至2004年3月任职于上海尔迪集团公司。2004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邵宗超: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5月至2009年11月在公司先后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副经理。2009年11月至2012年4月担任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201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邢继辉:女,197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2006年5月至2009年12月任公司证券投资部项目经理,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任公司证券投资部副经理,201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监。201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014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于2015年4月23日下午4:00在上海市南京西路1600号上海城市机场航站楼10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海光先生主持,董秘邵宗超先生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提议选举马海光先生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2015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3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