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0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参会人员及会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骆驼股份2015年第一季度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蓄电池销售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申请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审议通过《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以64,201,293.58元人民币收购广西丰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骆驼集团华南蓄电池有限公司30%的股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骆驼集团蓄电池销售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 3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蓄电池销售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骆驼集团蓄电池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4号
法定代表人:刘长来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主营业务: 蓄电池(不含危险品)、电池极板、电池隔膜、电池零部件、蓄电池生产设备、锂电池及其零部件、汽车零配件、塑料及塑料制品、橡胶及橡胶制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骆驼集团蓄电池销售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84,764.98万元,负债总额176,472.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5.51%;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4,715.22万元,净利润-2280.2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对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本金,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2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2%,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2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标的名称:广西丰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骆驼集团华南蓄电池有限公司30%股权。
●交易金额:本次股权收购总金额共计64,201,293.58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本次交易概述
骆驼集团华南蓄电池有限公司(下称“骆驼华南”)是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骆驼股份”“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骆驼股份持有70%的股权,广西丰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丰业公司”)持有30%的股权。
2015年4月22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64,201,293.58元人民币收购广西丰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骆驼华南30%的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收购无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广西丰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梧州工业园区星泰路18号4-6楼
法定代表人:陈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以上项目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审批的,取得批准后方可经营,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对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广西丰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4684.30万元,营业收入1920.00万元,净利润804.42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骆驼集团华南蓄电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长来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蓄电池及零部件的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销售;塑胶制品(超薄塑料及一次性发泡塑料制品除外)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国家禁止和需取得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的除外);高技术绿色电池及新能源电池的技术开发及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公司进出口贸易和技术除外)。
2、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骆驼华南总资产为45882.56万元,净资产为24887.90万元,营业收入为53513.42万元,净利润为2671.8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丰业公司、骆驼股份;
2、交易价格:人民币64,201,293.58元;
3、购买股份比例:占交易标的总股本的30%;
4、支付方式:分三期以电汇方式支付。第一期自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50%;第二期于2015年6月30日前,支付股权转让款30%;第三期于2015年9月30日前,支付股权转让款20%。
5、合同生效条件和日期:股权转让协议经交易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收购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满足骆驼华南的发展需要。
2、本次收购完成后,骆驼华南将成为骆驼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3、骆驼华南的财务报表在收购前已纳入骆驼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因此,本次收购不会对骆驼股份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8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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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刘长来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4月1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34%股份的股东刘长来,在2015年4月2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蓄电池销售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4月1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5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 襄阳市汉江北路6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8日
至201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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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13项议案已于2015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议案14于201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 议案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国本、刘长来、杨诗军、王丛强、谭文萍、路明占、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湖北驼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