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市场
  • 4:公司
  • 5:互动
  • 6:研究·宏观
  • 7:信息披露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213:信息披露
  • 214:信息披露
  • 215:信息披露
  • 216:信息披露
  •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015年4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8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89版:信息披露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5-029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5年4月13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许国强、蒋承志、陈金龙、毛建强、陈静)。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2014年度报告及其报告摘要;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对2014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2014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编号:临2015-031)。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5-030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5年4月13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在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蒋锡培、张希兰、蒋华君、蒋国健、卞华舵、汪传斌、蔡建),独立董事钱志新先生、马治中先生授权委托独立董事蔡建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锡培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 201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2014年度报告及其报告摘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2,714,079.89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368,101,183.3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54,993.77元,减本年度已分配利润99,004,336.80元,2014年度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0,555,932.63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考虑到公司战略转型和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2015年公司将充分借助资本市场平台,紧紧抓住智慧能源和能源互联网产业链整合机遇,加快并购步伐,包括电源、储能、输电、配电、售电、终端用户能效管理、节能云平台等方向;并积极寻求电工电气领域垂直电商并购机会。完善公司业务结构、子系统和产品组合,保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为股东创造合理回报。

      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2011-2013年度,公司分别派发现金红利49,502.17万元、19,800.87万元、9,900.43万元,合计79,203.47万元,远高于公司《章程》中“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作了合理安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2015-031)。

      (十)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蒋锡培先生、张希兰女士、蒋华君先生、蒋国健先生、卞华舵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临2015-032)。

      (十一)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审计单位,全部审计费用控制在150万元以内,包括审计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等。

      (十二)公司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全部审计费用控制在30万元以内,包括审计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等。

      (十三)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编号:临2015-033)。

      (十四)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15-034)。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5-035)。

      上述第二、三、五、六、七、十、十一、十二、十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5-03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2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1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589,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6,600.54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1,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1,454,005,410元,于2011年1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范道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10-647001040004233) ,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7,106,6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46,898,810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1]B112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止2011年11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电、核电与太阳能新能源用特种电缆项目2,648.84万元,智能电网超高压电缆项目21,068.65万元,高强度节能环保型特种导线项目7,082.09万元,合计投入自筹资金30,799.58万元,公司于2011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 年1 月5 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已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资金30,799.58万元。

      本公司于2014年6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5,256.6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116,856.62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8,4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本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1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说明的用途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8,469.42 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144,886.89 万元人民币,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注1:项目实施主体“远东电缆”、“新远东”“复合技术”全称分别为“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远东复合技术有限公司”,上述三家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2:实施方式:增资是指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远东电缆、新远东、复合技术进行增资,由该三公司具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快速铁路用铜及铜合金接触线是泰兴市圣达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铜业)主导产品之一,拥有“国家重点新产品”称号和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圣达铜业地处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最快、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板块,凭借其先进的技术和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在生产加工各种无氧铜制品及铜合金和异型铜材领域建立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本公司于2012年9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9月27日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快速铁路用铜合金接触线项目的原实施主体复合技术变更为圣达铜业。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除快速铁路用铜合金接触线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复合技术变更为圣达铜业外,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智慧能源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编制单位: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编制单位: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5-03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影响小,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日常关联交易未附加其他条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4票,关联董事蒋锡培先生、张希兰女士、蒋华君先生、蒋国健先生、卞华舵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机制来运作,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名称: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锡培

      注册资本:人民币66,6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4月22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贵金属投资咨询、利用企业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资产管理(国有资产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有色金属、塑料粒子、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智能装备的销售。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2、名称:无锡远东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国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59,912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月6日

      经营范围:按贰级标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房屋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子公司

      3、名称:无锡远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国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9日

      经营范围:按二级企业资质从事物业管理;电影放映。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孙公司

      4、名称:远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伯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4月7日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电技术的研发,微晶玻璃、太阳能及风能配套设备、玻璃增透新材料的开发、研究、制造、销售;玻璃涂膜;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遵守约定,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交易款项均在短期内结算完毕,无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主要是电线电缆交易,协议约定交易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第三方的最高价,也不得低于销售给第三方的最低价,交易数量按实际销售数量结算,并每月结算一次,年度结束前应结清所有货款。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主要是物业费和绿化养护费。子公司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与无锡远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就远东电缆有限公司23,194.19平方米公寓楼等支付物业管理费2.75元/月·平方米;子公司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与无锡远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就新远东厂区26,000平方米宿舍楼支付物业管理费1.49元/月·平方米;子公司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远东复合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远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绿化养护合同,就三家子公司厂区景观绿化养护提供服务。

      接受关联人租赁主要是子公司远东买卖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租用远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仓储场所办理交收业务,并签订指定交收仓库协议书,出入库费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一年内按5元/吨计算,一年后按4元/吨计算。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也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性,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机制来运作,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5-033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子公司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电缆”)以其拥有的电缆制造设备作为租赁标的物,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金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远东电缆以其拥有的电缆制造设备作为租赁标的物,与民生金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空港物流加工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3号楼01-02门402室

      法定代表人:孔林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509,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4月2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吸收股东一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银行股东除外);接收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远东电缆拟进行的租赁标的物以融资租赁合同载明的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和装备为准,合同项下设备购买价款即融资租赁本金按照合同签订日设备的固定资产净值确定,即融资租赁本金人民币12,000万元。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拟承租人: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二)租赁标的物:电缆制造设备回租

      (三)租赁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

      (四)租赁期限:36个月

      (五)租赁收费:年利率6.0375%

      (六)租金偿还:等额本息,分12期偿还。

      (七)租赁担保:由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八)租息率随人民银行利率调整相应调整。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可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稳健发展。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5-034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无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电缆”)以其拥有的电缆制造设备作为租赁标的物,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并由公司为本次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

      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远东电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5,639.37万元,注册地址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8号,法定代表人张希兰,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缆附件、电缆用材料、电力电气、电工器材的制造、销售;电缆盘加工、销售;电线电缆制造工技能等级鉴定;贵金属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远东电缆总资产670,527万元,负债总额589,048万元,净资产81,479万元,净利润4,01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

      担保期限:36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远东电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7,00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30%,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智慧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5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5日 9点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5日

      至201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5 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1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5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智慧能源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15年5月13日下午17:00时以前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寇永仓

      电话:0510-87249788

      传真:0510-87249922

      邮编:214257

      (二)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