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5-018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4月10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介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何文祥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孙进山代为出席并表决,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2014年年度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冯春祥先生、何文祥先生、高海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1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 201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521,862,046.46元,同比增长0.91%,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2.34%。
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54,027,117.0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402,711.7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246,629,332.22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48,624,405.35元,2014年支付2013年度股利人民币12,000,000.00元,因此,本年度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283,253,737.57元。
公司拟以2014年末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 共计人民币12,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271,253,737.57元结转以后年度。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562,742,484.11元。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1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于201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潘小珊在交易对手方任职,回避表决。
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2亿,实际发生金额为 6405.6万元,没有超出预计范围,执行情况正常。
九、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潘小珊在交易对手方任职,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2014年度公司支付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60万元。
十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使相应的会计报表更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将2014年度单笔计提减值准备达到公司内部审批标准的情形,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适应上市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结合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状况,公司拟订了201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详细情况见附件。
十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将超募资金中的3,4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加快市场开拓展速度。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有三名监事均表决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将于 2015 年 4 月 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的修订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具体内容
请投资者查阅将于 2015 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十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编制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15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十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C座会议室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1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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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5-019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4月10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 201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521,862,046.46元,同比增长0.91%,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2.34%。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54,027,117.0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402,711.7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246,629,332.22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48,624,405.35元,2014年支付2013年度股利人民币12,000,000.00元,因此,本年度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283,253,737.57元。
公司拟以2014年末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 共计人民币12,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271,253,737.57元结转以后年度。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562,742,484.11元。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1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于201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2亿,实际发生金额为 6405.6万元,没有超出预计范围,执行情况正常。
八、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九、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2014年度公司支付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60万元。
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使相应的会计报表更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将2014年度单笔计提减值准备达到公司内部审批标准的情形,提交监事会审议。监事会成员表示一致同意。
十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适应上市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结合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状况,公司拟订了2015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详细情况见附件。
十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15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十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345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有三名监事均表决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将于 2015年 4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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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5-020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4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15号”文件核准,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扣除承销佣金和保荐费用等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费用3,849.1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150.86万元。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A股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三个投资项目:一是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投资金额19,898万元;二是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投资金额5,110.56万元;三是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金额1,983万元。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1年 9月 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1〕0102028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已使用超募资金情况
1、2011年11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加快市场开拓展速度。
2、2011年11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500.00万元归还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辖属的中银花园支行所借的贷款,以降低财务费用。
3、2012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收购深圳航空大酒店股权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4,000.00万元收购深圳航空大酒店100%的股权。
4、2012年6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超募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本息余额合计约为3,490.58万元,该部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与理财专户。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4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每年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为185万元。
五、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45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压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及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日常业务的经营开展及实施。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450.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45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顺利实现经营计划,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450.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将超募资金3,45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促使公司业务的拓展和提升,确保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承诺: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4、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20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和股份”)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与关联方嘉裕集团(包括但不限于: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或参股公司、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嘉裕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嘉逸豪庭酒店有限公司等公司均为自然人李玉珍、李根长兄妹及其亲属实际控制,统称嘉裕集团)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情况如下: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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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嘉裕集团是指由自然人李玉珍、李根长兄妹及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包括但不限于: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或参股公司、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嘉裕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嘉逸豪庭酒店有限公司等公司。
由于关联方嘉裕集团经营的业务范围涉及影视、地产、酒店等多个行业,2015年度瑞和股份可能与嘉裕集团控制下的多家企业发生业务往来,公司在前述201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中已经将此情况预计纳入。
现将瑞和股份与嘉裕集团实际控制下企业经常性发生业务往来的公司情况介绍如下 :
(1)公司名称: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26亿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晓文
企业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成路8号之一402房之一
主营业务范围:电影摄制(单片);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广东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电影投资,电影院投资、管理,电影院线投资、管理,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票务服务,会议服务;场地租赁;信息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零售定型包装食品、制售食品、电影发行及放映(分支机构经营)。(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经营的未获许可前不得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34,997,738.56元,净资产424,676,510.15元,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623,420,065.19元,净利润138,164,869.42元。(上述数据为未经审计的集团合并报表数)
(2)公司名称: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5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容振庭
企业住所:广州市中山大道中483号1601房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贰级公司);商品房销售;物业代理、租赁经营、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693,953,480.96元, 净资产717,239,101.43元,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730,608,078.52元,净利润138,453,344.37元。(未经审计,非合并数 )
(3)公司名称:广州市嘉裕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2亿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景雄
企业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东路200号2楼
主营业务范围:酒店管理咨询、自有资产投资、批发和零售贸易、投资信息咨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98,062,337.60 元,净资产 -170,149,233.14元,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0 元,净利润-80,050,375.07元。其他业务收入2,288,333.34 (未经审计数据,没有合并数)
(4)公司名称:广州市嘉逸豪庭酒店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6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景雄
企业住所:广州市林和中路148号
主营业务范围:旅业、餐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 125,732,235.60元,净资产 78,572,948.51元,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9,001,270.39元 ,净利润-1,989,214.03元。(未经审计数据)
以上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2009年8月3日,嘉裕集团所属企业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瑞和股份10%的股权。2009年8月27日,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将该部分股权转让给嘉裕集团关联方广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煌贸易”)。鉴于嘉裕集团所属企业嘉裕房地产原为公司股东;嘉裕集团与公司主要股东裕煌贸易为关联方,裕煌贸易股东陈培干和季健民在嘉裕集团所属企业担任重要职务,可能对嘉裕集团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认定嘉裕集团为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人的认定。
(二) 履约能力分析
瑞和股份与嘉裕集团长期合作,嘉裕集团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在广东省有较好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自本公司与其合作以来,双方未发生过合同纠纷,工程款回收情况良好。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三、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结算方式、付款安排
以上关联交易,遵循如下定价原则:一般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双方共同协商定价。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结算方式、付款安排由双方参照行业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四、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降低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5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未签署框架协议,系根据关联方每次对相关产品的采购需求,采用订单或小额合同的形式进行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瑞和股份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1、上述交易事项系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2、上述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书面说明
(1)上述交易事项系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
(2)上述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三)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5年预计关联交易的书面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5-02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下转9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