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5-025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子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9,9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通知,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部分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杨子江先生原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质押担保业务的2,293,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3.08%,占公司总股本的0.49%)已于2015年4月22日解除质押。
上述证券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况的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卓越投资共计质押公司股份184,354,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9.88%,占公司总股本的40.00%;吉安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计质押公司股份23,76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16%;杨子江先生共计质押公司股份7,643,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76.92%,占公司总股本的1.65%。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5-026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6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0元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8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按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及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
2015年4月24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10,000,000元,获得收益为54,166.67元。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