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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3版)

      该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样本券涵盖面广泛,在中国债券网(www.chinabond.com.cn)公开发布,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1只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嘉实信用债券A

      ■

      (2)嘉实信用债券C

      ■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图1:嘉实信用债券A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9月14日至2014年12月31日)

      ■

      图2:嘉实信用债券C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9月14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四(二)投资范围和(七)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的有关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类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5%。

      各类别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各类别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各类别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R为各类别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服务费率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注册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上述第(一)条第1款“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2)赎回费

      本基金对A、C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3)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用于支付有关手续费和注册登记费。本基金转换费率按照如下方式收取:

      ① 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仅限“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a)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转入嘉实信用债券C时,不收取转换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b)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转换为嘉实信用债券A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F)+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c)嘉实信用债券C与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之间互转,以及转入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嘉实信用债券C转换为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泰和混合、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时,采用“赎回费+申购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B×C×(1-D)/(1+F)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泰和混合、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转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时;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与嘉实信用债券A互转,以及转入嘉实信用债券C时,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转入嘉实信用债券A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中证500ETF联接转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g)嘉实信用债券A与嘉实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A之间互转,以及转入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纯债债券C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h)嘉实信用债券A转入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泰和混合、嘉实医疗保健股票时,采用“赎回费+固定补差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固定补差费率: 1)当转出金额≥500万元时,固定补差费率为零;2)当转出金额< 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零;3)当转出金额小于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 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0.2%。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i)嘉实信用债券A转入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时,采用“赎回费+固定补差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固定补差费率: 1)当转出金额≥500万元时,固定补差费率为零;2)当转出金额< 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零;3)当转出金额小于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 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0.5%。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② 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1)对于“前端转前端”的模式,采用以下规则:

      (a)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转入嘉实信用债券C时,不收取转换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b)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转换为嘉实信用债券A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F)+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c)嘉实信用债券C与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之间互转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嘉实信用债券C转换为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泰和混合、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时,采用“赎回费+申购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B×C×(1-D)/(1+F)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嘉实信用债券A与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泰和混合、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之间互转,以及转入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2)对于“后端转后端”的模式,采用以下规则:

      (a)若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b)若转出基金无赎回费,则不收取转换费用。

      注1: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增长混合实施暂停转入业务; 2014年3月12日起,嘉实安心货币通过代销机构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 2014年5月23日起,嘉实超短债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不超过500万元;2014年11月13日起,嘉实纯债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2014年12月11日起,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定投不超过200万元;2015年2月10日起,嘉实研究精选股票暂停申购(含转入)业务;2015年3月2日起,嘉实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200万元。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为定期开放,在封闭期内无法转换。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注2:2013年4月9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网上直销开通基金后端收费模式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自2013年4月12日起,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含电话交易)开通旗下部分基金产品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含电话交易)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公告。

      3、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三)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新增展恒基金、深圳腾元、锦州银行、宜信普泽、江南农商行、天风证券、众禄基金七家代销机构,并更新了相关直销机构、代销机构信息。

      5.在“九、基金转换”部分:更新了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6.在“十二、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7.在“十三、基金的业绩”:基金业绩更新至2014年12月31日。

      8.在“二十七、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自2014年9月14日至2015年3月14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