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武汉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64,731.58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电力新能源、电池、电源、电缆、特种线缆、自动化技术及产品、安全智能系统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销售、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劳务派遣;对企业项目投资。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5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3、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209,889,584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领域光、电器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5全年,与该关联人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1,500万元。
4、 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杰;注册资本:41,2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防雷设计与施工;交通设施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交通设施产品的销售;通信类杆或塔的生产制造及安装。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5全年,与该关联人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
5、 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峰;注册资本:2,644.854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质量检测认证;物业管理;餐馆管理(不含餐饮经营);钢铝带分切。(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范围与期限内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5年全年,与该关联人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200万元。
6、 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存海;注册资本:20,1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网络通信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服务、销售;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及维护;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工程实施;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5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7、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4,166.854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经营范围: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承接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维护;自动化办公设备、机电设备、仪表及电子产品生产、销售;钢材、钢铁炉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销售;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消防器材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消防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消防设备的销售;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修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5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5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1、公司已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及其关联公司签订了《生产辅助服务原则协议》、《综合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培训、情报服务委托协议》等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协议的具体情况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通过,并履行了相关的披露手续;
2、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每月都持续发生,每笔业务的金额不确定,因此对2015年度内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测,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和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事先没有签订具体的合同,具体协议待实际发生时再予以签订;
3、本公司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合理预计,是对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规范,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和表决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意见函。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2015-015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西安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西安烽火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 待工商部门核准)
●投资金额:人民币壹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此次投资虽经公司进行了充分可行性论证,符合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但仍可能面临经济环境、市场、经营、管理等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西安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完善公司产品、市场及制造能力的战略布局,公司拟以现金出资的方式,投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西安烽火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待工商部门核准,以下简称“西安烽火”),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投资事项是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管理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西安烽火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待工商部门核准)
注册地址: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通信相关产品研究、开发、制造、销售;计算机及通信产品的系统技术服务、咨询、技术开发、系统集成与施工;云计算业务、数据处理、存储服务、IDC基础业务和增值业务;自有物业租赁。
以上投资子公司的基本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以及“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的提出和实施,西安作为新丝绸之路的起点,公司在西安设立全资子公司将有利于公司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新机遇,完善公司产业布局。
(二)此次投资虽经公司进行了充分可行性论证,符合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但仍可能面临经济环境、市场、经营、管理等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审慎推进项目实施,以降低和防止各类风险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 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2015-016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PT Innovate Mas Indonesia;
●担保金额及方式:为本金额度为55,948,793美元的买方信贷下,25%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止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烽火国际(印度尼西亚)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印度尼西亚光纤网络运营商PT Innovate Mas Indonesia公司(以下简称“IMI”)FTTH网络建设项目,预计可以取得约7,000万美金的网络建设及配套服务合同。IMI为向烽火国际(印度尼西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合同款,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行”)申请了本金额度为55,948,793美元的买方信贷。应工行要求,公司将为上述IMI公司买方信贷债务的25%,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PT Innovate Mas Indonesia;
2、注册地址:Graha FIM 1st floor, Jl. Cik Di Tiro No. 37, Menteng, Jakarta Pusat 10310, Indonesia;
3、注册资本:3,750亿印尼盾;
4、印尼金光集团下属公司PT DSSA Mas Sejhtera,持有IMI公司51%的股权; MyRepublic Private Limited,持有IMI公司39%的股权; PT Gema Lintas Benua,持有IMI公司10%的股权;
5、经营范围:在印度尼西亚开展Internet相关业务,有线电视服务,以及固话业务;
6、公司财务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IMI公司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未经审计)分别是9,761.94亿印尼盾、6,629.35亿印尼盾、3,132.59亿印尼盾。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未经审计)分别为490.07亿印尼盾和-667.90亿印尼盾。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我公司与工行签订担保合同,为印尼IMI公司向工行申请的本金额度为55,948,793美元的买方信贷下25%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上述买方信贷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其他费用的按时、完全履行。保证期限为自买贷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工行为IMI提供买方信贷的宽限期为三年,还款期为五年)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印度尼西亚PT Innovate Mas Indonesia公司中长期买方信贷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印度尼西亚IMI公司中长期买方信贷提供融资担保,能够加快该项目下的应收款项收回,有利于公司海外项目的拓展,推进公司全面国际化进程,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奠定基础,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认为IMI生产运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预计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未开展对外担保事宜(不含本次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函;
4、IMI公司营业执照;
5、IMI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 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2015-017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15-018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北武汉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烽火科技大厦四楼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5日
至201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4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武汉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5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2、 登记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光谷创业街42号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 登记办法: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证件资料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拟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须在登记时间2015年5月13日17:00前到达),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 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光谷创业街42号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430074)
(2) 联系电话:027-87693885
(3) 联系传真:027-87691704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