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晓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河先生、陈宏志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瑞华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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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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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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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1、报告期末,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持股480,000股,持股比例0.07%。
2、报告期末,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持股87,000股,持股比例0.01%。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减少44.22%,主要是锦泽房地产公司结转房地产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36.86%,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的燃料采购款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收票据减少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全部收款完成所致。
2、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在建工程减少51.50%,主要是报告期内恒隆钙业三期加气砖项目完工投入使用,相应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3、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47.6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广州证券在报告期内实现的其他综合收益,按持股比例相应确认增加其他综合收益所致。
4、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减少44.22%,主要是报告期内锦泽房地产公司结转的房地产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成本减少46.83%,主要是锦泽房地产公司结转房地产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相应配比结转的房地产销售成本也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71.66%,主要是锦泽房地产公司结转房地产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相应配比结转房地产销售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也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资产减值损失增加382.99%,主要是报告期内提取的坏账准备同比增加所致。
8、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收益增加183.91%,主要是报告期内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同比上升,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相应所致。
9、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外收入增加488.44%,主要是报告期内确认的政府补助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0、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没有发生税费返还业务所致。
11、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47.06%,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的燃料采购款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2、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34.48%,主要是报告期内锦泽房地产公司预售相应预缴的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3、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97.75%,主要是报告期内锦泽房地产公司缴纳代扣的购房客户契税,而上年同期未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14、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江西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税后现金分红960.96万元,而上年同期未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15、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535.45%,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的技术改造工程款同比增加所致。
16、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64.44%,主要是报告期内减少借款所致。
17、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77.57%,主要是报告期内还款规模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广东省发改委关于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8、9号机组增容降耗改造后铭牌容量认定的函》(粤发改能电函[2015]1150号),发改委同意公司下属的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8、9号机组铭牌容量由300MW认定调整为33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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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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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人代表): 郭晓光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5-015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